1.媒体来源:
ETTODAY
2.记者署名:
陈俊宏
3.完整新闻标题:
女大生宿舍大战小男友28次!怀孕称被性侵 LINE“2字”露馅了
4.完整新闻内文:
一名林姓女大生和未满16岁少年小明(化名)交往,将对方带回大学宿舍,在7周内共发
生28次性行为,怀孕后竟称遭性侵。但桥头地院法官认为,林女在LINE均以“老公”称呼
对方,不采信她的辩词,判10月徒刑、缓刑3年。
判决指出,林女在2020年7月初和小明成为男女朋友,在7月19日起至9月5日,以每周4次
频率、共嘿咻28次。她后来怀孕,告诉小明和小明妈妈,让小明妈妈报警处理。
林女辩称,遭小明性侵、胁迫。但法官认为,发生关系地点都在被告大学宿舍内,且次数
众多、频率非低,倘若遭强制性交,应可向宿舍管理员或宿舍内其他同学求助,又岂会舍
此不为,反而容任对方继续居住于宿舍,并因此遭性侵长达月余。
法官表示,若被告于该期间曾多次遭强制性交,其又怎会主动携小明返回家中,却又未向
家人求助;更何况根据LINE对话,均未见被告曾怨怼遭性侵,反而整个交往期间乃至案发
后的10月间,均以“老公”称呼对方。
法官审酌被告于案发时,虽与小明为男女朋友,然明知对方仍未满16岁,却不知自我约束
,影响对方身心健全发展,实不可取;惟念其无犯罪前科,且于犯后终能坦承犯行,再考
量她怀孕并堕胎,可见造成相当程度身心影响。
法官指出,衡酌被告案发后已与小明分手,现已未再与对方有所联系;小明亦当庭表示,
愿意原谅被告。法官依被告犯对14岁以上、未满16岁男子性交罪,应执行有期徒刑10月、
缓刑3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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