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为“闪大车”减速! 时速低于90收3千罚

楼主: TllDA (踢打)   2022-10-03 21:04:45
为“闪大车”减速! 时速低于90收3千罚单
TVBS 记者 周容萱
https://news.tvbs.com.tw/life/1923693
https://youtu.be/ATlTa-AQhEg
https://imgur.com/5kAtDwT
新北市板桥一名蔡先生,日前开车在国道三号,因为看到大车想要远离,切到内侧车道,
还放慢速度,但速限一不小心低于90公里,就收到三千元的罚单。不过他质疑,通常超速
10公里才会被照相,但为何低速却没这容许值,少1公里就会挨罚。
砂石车两侧车轮轮流抬脚,差一点就翻车,后面驾驶看的心惊惊。
就怕会有视线死角造成事故,通常在高速公路上看到大车,都会尽可能远离,不过有民众
因此收到罚单。
驾驶蔡先生:“我是开中线,右边有好几部大卡车,因为我之前开大卡车旁边,(大车)爆
胎我被吓到。”
为了不要和大车并排放慢速度,但一个不小心,时速低于90公里,就在这一刻,喀擦,被
照相了。
新北市板桥一名蔡先生,日前开车在国道三号北向15.9公里处,遇到一辆大卡车就切到内
侧,只是因为想远离它,把速度放慢,但时速只剩下80公里,就被测速照相机拍了下来,
收到一张三千元的罚单。
但怎么想都觉得不太公平,因为限速90公里的道路,如果超速要达101公里以上才会被拍
照,但是低速却没有一样的10公里容许值,只要慢一点点,都不被容许,罚单就找上门。
新北市交通事件裁决处副处长陈建成:“目前低速的部分,如果未依规定,依最高的速限
来行驶,没有所谓的劝导值,超速的部分,目前依规定来讲,有10公里的容许值。”
因为觉得这完全不符合比例原则,蔡先生提出申诉,但被驳回,现在决定进入行政诉讼的
程序。
而其实110年新北市交通违规申诉案件前三名,第一名是违规停车,第二名是未依规定使
用灯光,第三名就是违反高快速公路的规定,只是交通问题牵一发动全身,恐怕得全面考
量,要怎么样才能让用路人安全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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