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题
依据中华民国宪法第4条:
“中华民国领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经国民大会之决议,不得变更之。”
依据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第1条:
“中华民国自由地区选举人于立法院提出宪法修正案、领土变更案,经公告半年,应于三
个月内投票复决,不适用宪法第四条、第一百七十四条之规定。”
依据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第11条:
“自由地区与大陆地区间人民权利义务关系及其他事务之处理,得以法律为特别之规定。
”
依据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1条:
“国家统一前,为确保台湾地区安全与民众福祉,规范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之往来,
并处理衍生之法律事件,特制定本条例。本条例未规定者,适用其他有关法令之规定。”
第2条:
本条例用词,定义如下:
一、台湾地区:指台湾、澎湖、金门、马祖及政府统治权所及之其他地区。
二、大陆地区:指台湾地区以外之中华民国领土。
三、台湾地区人民:指在台湾地区设有户籍之人民。
四、大陆地区人民:指在大陆地区设有户籍之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