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oise (hero)》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壹苹新闻网
: 2.记者署名:
: 记者丁牧群/台北报导
: 3.完整新闻标题:
: OL过马路被肘击撞奶!他喊冤“她胸部撞我手肘” 挨告性骚结果竟是这样
: 4.完整新闻内文:
: 【记者丁牧群/台北报导】新北一名OL上班途中过马路时,被迎面而来的易姓男子用手
肘
: 狠撞胸部,她忍痛拦下对方理论,易男却说:“是妳胸部撞我手肘。”还说自己手肘也
很
: 痛。胸部挫伤的OL报警后,新北市府认定易男构成性骚扰,裁罚2万元,他提起行政诉
讼
: 抗罚,指称OL“横切”侵入他的个人空间才不慎碰撞,且检方也已不起诉,但新北地院
认
: 为市府裁罚有理,判易男败诉。
: 此案发生在2021年2月20日早上8时许,OL指称当时要去捷运景平站坐车上班,行经景平
路
: 180号前的行人穿越道时,易男从她身旁经过,“他故意以手肘用力撞我的胸部,我随
即
: 回头叫住他,一开始他不理我,后来我追过去拦住他,他还对我说‘是妳的胸部撞到我
的
: 手肘’、‘妳应该要闪开’,我感到遭受性骚扰,就去派出所报案”。
: OL还说:“易男当时说他手很痛,我就说他很无耻,他就说我更无耻,这件事对我心理
影
: 响很大,事后会睡不着,所以我去看医生,诊断出焦虑及失眠症状,胸部也挫伤。”
: 易男除了挨告性骚扰由检方侦办,新北市府另依《性骚扰防治法》裁罚他2万元,但检
方
: 勘验路口监视器画面,认为“双方行进中不慎引发身体擦撞”,易男并非故意趁OL不及
抗
: 拒而碰触她胸部性骚扰,因此不起诉。
: 易男随即针对市府裁罚2万元部分提告抗罚,主张市政府的性骚扰调查小组3名成员都是
女
: 性,不符合性别平等原则,且调查时所提出的问题立场偏颇,明显要把性骚扰的帽子扣
在
: 他头上。
: 此外,易男主张OL在距离他不到1公尺距离时,突然转向朝他冲撞过来,当时OL的前后
左
: 右没有任何人或物体阻挡,“这代表她就是不想尊重我的个人空间,那就可以视为攻击
预
: 兆”。
: 法官勘验监视器画面,认定OL起先走在行人穿越道边缘,然后靠往中央前进,与直行的
易
: 男碰撞,但易男明明可以侧身或闪避,避免碰触OL,却疏于注意导致左手肘与OL胸部碰
看新闻描述这不就是逆向鬼切行人版
谁知道对面行人什么时候想换道啊
又不是会读心术
然后OL直接陈述对方故意是怎样
那易男也说对方滥诉
害自己失眠精神出问题
工作受影响行不行
以后台男是不是不要出门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