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笑死 法官认为挖眼不算杀人行为?

楼主: ptt9999 (ptt999)   2022-09-10 09:29:58
现在在听陈丰德的我在案发现场
刚好听到孙正华前法官在提昊昊案一审法官跟二审法官看法的差异
她也有提到法官不语的法谚
但她也说到 现在的判决书根本就是有字天书
所谓的判决书白话化根本很难做到
说真的 蛮值得听的 虽然我实在听不是很懂
但如果多几位前法官愿意站出来说明到底是怎样判决的
至少人民会对法律多一点信赖吧
甚至最好有张计算公式
像是当众打手枪 1年
打手枪射到心仪的女生脸上后顺便逼她吃下去 2年
和解 *0.5
所以结论是(1+2)*0.5=1.5年 最多增减1/2刑度的情况
※ 引述《syearth (sysearth)》之铭言:
: 就屏东挖眼案
: 检方依杀人未遂及重伤害未遂罪起诉
: 但是法官认为挖眼不算杀人行为
: 笑死人 这种判断
: 那纵火烧死人 也不算杀人罪
: 台湾司法会不会太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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