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律师:
是警察主动接近嫌犯, 不是嫌犯主动接近警察
嫌犯是被动者, 应该减轻刑罚
当时现场周围没有其他人, 没有任何人能求助
叫天天不应, 叫地地不灵
丛林的生存法则比起人类的文明规则
占了主导地位
嫌犯面对两名携带枪弹与载具的敌意生物
选择自卫, 是野外生物都会做出的合理选择
警察代表公权力, 但公权力必须有合法性
中华民国是西方来的流亡伪政权
是外国人在台湾建立的殖民政府
合法性高度残缺
法律系统, 警察, 身分证, 国旗 这些东西
只是一场大型的扮家家酒, cosplay与角色扮演
因此犯人从来没有挑战过公权力
因为合法的公权力不存在过
有没有律师要怎么帮台南杀警嫌犯辩护才有搞头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