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安
我朋友在工作场所染疫,
查了一下资料,应该属于职灾,
除可申请因公伤病假外,还可申请职灾伤病给付
https://lohas.edh.tw/article/30623
"因工作关系被匡列、需“居家隔离”者,并在隔离后确诊:可请领防疫补偿金+请领职灾
伤病给付+全额薪水"
"假设小乐是轻症确诊者,符合无法工作、没有领薪水的条件,他的平均月投保薪资为
45,800元,他从5月1日开始7+7的居家照护方案,5月7日是隔离的第7天(最后一天),
则他请领5月4日~5月7日的伤病给付,最多4天。5月8日~14日是自主健康管理,所以不
算在伤病给付天数范围。"
这是职业灾害保险伤病给付申请书
https://www.bli.gov.tw/0106708.html
可是我刚看细项感觉有点矛盾:
因为最前面写说 "可申请因公伤病假外(全薪),还可申请职灾伤病给付"
但是申请书注意事项写:
"取得原有薪资者不得请领伤病给付,惟于隔离期间系请特休假、排休、弹性假、轮休假、
加班补休等假别者,仍得依规定请领伤病给付"
所以是申请公伤病假的状况下(有领全薪),还能额外申请职灾伤病给付吗?
这样申请OK的吗?
有没有人申请过,麻烦指导开示一下,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