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监察院是由人民直选,用来监督政府的行政官员的。
后来嫌直选太麻烦,就改成总统提名,立法院同意。
但这个机制在一党独大下,
如果总统节制权力,愿意提中立的人选,还可能发挥作用。
如果总统不节制权力,只提自己的人选,就会变成废院。
同样的情形,也可以发生在司法院、考试院。
然后我们现在总统立院又在同时选,民意很难分裂,
所以很容易一党独大,还独大四年。
最后就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全部同一党!!
制衡个鬼。
人民就成了韭菜。
※ 引述《creart (NONAME)》之铭言:
: 这些年下来,明明有蛮多争议的事项
: 也没看过新闻报导,监察院对执政团队
: 或政务官员进行什么监督、调查等责任
: 根据维基百科
: 监察院由委员29人组织而成,由总统提名
: 经立法院同意任命,任期6年
: 其中1人任院长、1人任副院长
: “整个球员裁判旁证都是我的人”
: 是不是应该要立法
: 限制在野党担任监察院的人员
: 才能做好监督的工作?
: 有挂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