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问题] 湾里收容所志工疑似擅自审核民众认养资

楼主: Grant055 (張酸酸)   2022-08-09 23:25:47
※ [本文转录自 Tainan 看板 #1YyUVmV4 ]
作者: lkksppet (对面好亮) 看板: Tainan
标题: [问题] 湾里收容所志工疑似擅自审核民众认养资
时间: Tue Aug 9 12:51:58 2022
湾里收容所志工在猫版发文,由志工审核民众是否有资格认养已行之有年
因为这些条件拒绝民众认养,最近陆续接到民众投诉志工
https://i.imgur.com/EBoEzHd.jpg
志工订定认养规则与审核民众认养资格,是否有法源依据?
第一篇转录的文章因违反版规已被删除,但是在下面我留意到一则推文
https://i.imgur.com/CQlFXNv.jpg
根据此留言叙述,民众已先电话联络确认可以认养,但是到了现场,又被志工以规则改变

绝民众,因此两方发生争执
此外其他民众想进入收容区,却因志工与人发生争执,志工锁上门,使其他民众无法入内
政府收容所在开放时间上锁不让民众进入参观,这样没有问题吗?
在google评论也找到类似情况
https://i.imgur.com/Phpttv9.jpg
最后民众找上级机关介入才解决
这是在google页面其他民众想认养碰壁的评论
https://i.imgur.com/UK2366r.jpg
https://i.imgur.com/7pIDrjM.jpg
台南市公告的认养方式
https://i.imgur.com/6nqq02j.jpg
按照政府公告,民众符合内文资格,都能前往收容所办理认养手续
志工为何可以订定认养规则,还审核民众是否有资格认养?
现在湾里收容所民众要认养收容动物,到底是按照官方的规定走,还是志工的规定走?
最后,在猫版有人提到,去年底曾经有意认养这只公告可认养的黑猫,却被志工拒绝
https://i.imgur.com/z44Ra3j.jpg
但是在志工贴的原文中放了一只很像的猫,说这是收容所的猫
https://i.imgur.com/y8vGcoS.jpg
目前这只黑猫已经从可认养区被撤下,又被志工放在原本内文中,不知道黑猫是否还在收


如果已被民众认养当然很好,如果还在收容中,为何从可认养区被撤下?
这只黑猫至少在收容所待了430天,整整超过一年
https://i.imgur.com/jRz3uyd.jpg
从照片看起来,很明显刚入所的时候是小猫
猫最认养机率最高的黄金时期都在收容所里度过了
如果在去年年底,这只猫就被认养,收容所又能空出一个位置收容其他动物,又有一个动

能结束流浪
志工应该是协助民众让认养更顺利,现在却变成民众认养收容动物的阻力,也使收容动物

动率降低
相关讨论
R: [问题] 认养条件 https://moptt.tw/p/cat.M.1659893466.A.6B9
作者: eva19452002 (^^)   2021-08-09 12:57:00
有没有可能志工是宠物店派去卧底?
作者: KarlMarx (抗议WTO无罪!立刻放人!)   2021-08-09 13:11:00
猫奴狂派不少,送养条件很爱订一堆。
作者: RayHs (多喝水)   2021-08-09 13:13:00
这篇删掉重发了?
作者: KarlMarx (抗议WTO无罪!立刻放人!)   2021-08-09 13:13:00
youtube叉鸡之前也讲过香港的案例,志工要送养猫的规矩一堆,嫌东嫌西态度也很嚣张。
作者: lkksppet (義美鮮奶茶)   2021-08-09 13:16:00
第一篇违反版规版主删文处理,我整理其他资料发新文
作者: wild (逆转胜)   2021-08-09 13:16:00
那只小黑猫我一年前去的时候就在了,当时很多人询问,志工都说亲训中不给认养~我不禁怀疑志工根本自己想养,但家里不能养,就养在收容所,也不让别人领养~
作者: lkksppet (義美鮮奶茶)   2021-08-09 13:17:00
内文有错误或未尽之处欢迎指正补充
作者: dss (dss)   2021-08-09 13:17:00
用公家资源满足自己私欲的恶烂人士
作者: lkksppet (義美鮮奶茶)   2021-08-09 13:18:00
所以小黑猫已经很多人询问过了,已公告可认养的收容动物,志工拒绝民众认养,这样没有问题吗?
作者: estrellaliu (Estrella)   2021-08-09 13:25:00
待的时间好久喔...亲训应该是认养人要处理啦
作者: KarlMarx (抗议WTO无罪!立刻放人!)   2021-08-09 13:26:00
养狗阿,你看狗板送养都没那么多毛,要认养一只猫还要签同意书还要定期家访满几岁有经济能力有自己的房。
作者: yeng1217 (σ`∀′) ゚∀゚)σ)   2021-08-09 13:27:00
把有心认养的对象都赶去善化了 湾里变成被爱妈中途占领的地方?
作者: aya130 (Aya)   2021-08-09 13:29:00
他们就是把‘’爱妈‘’那套侵犯他人隐私的私人中途做法搬到公家单位使用啊 要你约时间去面试 跟猫互动给志工看 居家环境审查(不晓得会不会家访) 根据他自己发文内容 他还审查你的收入跟是否租屋 我真的不知道他凭什么在公立收容所搞这些 这应该抵触网站上公告的领养流程吧?
作者: Nighteif (~花舞う街~)   2021-08-09 13:30:00
志工心态怪怪的
作者: KarlMarx (抗议WTO无罪!立刻放人!)   2021-08-09 13:31:00
找议员介入比较快,看样子动保处根本没在管,或者是不敢得罪那些志工,怕被上网公审。
作者: wzmildf (我不是蘿莉控)   2021-08-09 13:41:00
爱自己当鸟毛中途是自己的事情,拿着鸡毛当令箭,用公家资源这样做就不太对了吧,我就是看这些认养还要做各种奇怪调查的规矩不顺眼
作者: esther123 (esther)   2021-08-09 13:53:00
志工这样做没违法吗?
作者: aya130 (Aya)   2021-08-09 13:53:00
不少人反应志工这套流程前后搞个一个月 然后一个月后跟你说猫很凶先不送养了 就是在整人而已啊 也许出发点是想对动物更好一点 但是搞成这样已经走火入魔了
作者: forwhatZ (forwhatZ)   2021-08-09 14:01:00
台湾的公家机关…毛一堆
作者: RC8377 (Chlomo)   2021-08-09 14:01:00
夸张
作者: Yofu (Happy!Yeah!)   2021-08-09 14:03:00
因为不负责的饲主太多造就志工必须谨慎啊
作者: eo8h1 (LDK)   2021-08-09 14:03:00
#1YxrvEhr (cat) 原文还删改内容 笑死
作者: CORYCHAN (CORY)   2021-08-09 14:08:00
公家的敢这样搞就让他红
作者: sunshinecan (阳光罐头)   2021-08-09 14:12:00
出发点可能是好的 但如果搞到没办法领养就本末倒置了
作者: seisai (黑猫)   2021-08-09 14:14:00
夸张
作者: liliQ   2021-08-09 14:15:00
有人愿意认养不比外面TNR好吗?收容所的现况已经满载,外面需要帮助的流浪动物进不去,用严苛的审查标准逼退认养人真的合理?
作者: PTTliang (批踢踢亮)   2021-08-09 14:19:00
如果志工自己对猫咪们投射太多感情舍不得送出去 那是不是让正职员工秉公办理就好了 不然收容的机能几乎停滞对当地民众及流浪猫都很不好
作者: iamcnc   2021-08-09 14:20:00
要是发生一次认养人虐猫是不是以后就可以要求饲主先提供个人心理评估 by 谨慎勇者
作者: liliQ   2021-08-09 14:25:00
不是,虐猫是动保处要裁罚的事,也没因为一次虐儿生小孩都要经过评估啊,真的要提出评估证明才能认养,我个人办不到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爱小个儿)   2021-08-09 14:27:00
公家机关就该依法行政 要要求请先去改法条统一规定别全都志工自由心证啊
作者: qoo60606 (凛)   2021-08-09 14:28:00
立意良善 但现在是志工逾权的问题
作者: ininder30cm (ININDER_30cm)   2021-08-09 14:34:00
那条件看了真的很智障,还每个星期拍照回报持续N年
作者: aya130 (Aya)   2021-08-09 14:35:00
他这已经超越谨慎 完全达到扰民的标准了 看看他自己写的内
作者: ininder30cm (ININDER_30cm)   2021-08-09 14:35:00
我家猫我拍半年就腻了,现在一年也拍不到几张
作者: kentingorz (不良兔)   2021-08-09 14:38:00
突然很庆幸当初在湾里没遇到有缘的猫猫,然后跑去善化当天就把猫咪带回去了
作者: aya130 (Aya)   2021-08-09 14:39:00
看看这个估狗评论 可能真的要带薪资单去才不会被洗脸
作者: hhyzzh511 (沉入海底的水母)   2021-08-09 14:39:00
经收容所认养后虐猫已经发生过不少次了 去年就有茶茶事件 所以会有少数收容所开始做进一步的审核 审核者不光志工也有正式公务员 而且原始文章的作者其实后来也有接受板友意见并说他们会修改认养手续
作者: medama ( )   2021-08-09 14:40:00
太可怕了
作者: aya130 (Aya)   2021-08-09 14:43:00
用这种把人当犯罪预备役的标准审核民众 依的是哪条法先列出来看看啊 公家机关哪个公文许可志工用个人主观意识审问民众?
作者: liliQ   2021-08-09 14:49:00
维持收容所正常流动,让领养了发现真的不适合的认养人可以归还动物,不是硬绑在一起创造怨偶,动物也可以寻找适合的下一春,要找到万无一失的领养人真的不如算命。
作者: hhyzzh511 (沉入海底的水母)   2021-08-09 14:52:00
回aha 大 这要看每个收容所的评估量表、审核sop和经验辅助判断有没有差异 当然人为判断会有误判的时候 但要解读成他们都是满足个人私欲来严审我认为也一样偏颇不过我同意LiliQ大上面的说法
作者: lkksppet (義美鮮奶茶)   2021-08-09 14:57:00
官方机关必须依法行政,审核认养资格有无依循的法律授权,有无事先揭露让民众知悉,这些都是公家机关要遵守的事,民主社会法治国家,这是最基本的规则
作者: dss (dss)   2021-08-09 14:57:00
严审逾权是一回事,像文中黑猫那样刻意不让人领走又是另一回事,后者的行为只让人觉得是想玩猫又不想自己养
作者: hhyzzh511 (沉入海底的水母)   2021-08-09 15:00:00
黑猫是不是真的故意不让人领走 我认为还需更多细节与佐证才能推断 也不能先把430天的锅推给一个人
作者: neo5277 (I am an agent of chaos)   2021-08-09 15:00:00
认养的条件我觉得还好啊 这是一条生命严格点是正确的
作者: wild (逆转胜)   2021-08-09 15:01:00
H大,我也不想解读成志工满足个人私欲,但小黑猫我无法说服自己整整一年多都没有“合适”的家人。一直放到成猫,对猫咪来说不但机会变少,成猫要适应认养人又更困难了~
作者: aya130 (Aya)   2021-08-09 15:01:00
如果今天是由台南动保处出个公文 明定一切审核流程/内容/评量标准 并且公布在网络上让大家去之前就能先自我评估并准备文件与家里环境(比如门窗防护) 有一个官方制定的评量表可以照着走 那我就没有意见 但今天是志工们自由发挥主观认定 连住处是租的都变成扣分点 这样完全不行啊!
作者: neo5277 (I am an agent of chaos)   2021-08-09 15:02:00
回到根本的话 应该是向德国那样 有牌通过筛选然后也可以良好的管理 才是最优解
作者: hhyzzh511 (沉入海底的水母)   2021-08-09 15:04:00
Neo大 确实 昨天原文下也有人提到认养证照筛选 还好这里目前尚可以让另一边的想法呈现
作者: jackloutter (WithoutReason)   2021-08-09 15:10:00
猫版没版主吧..重点是所有志工都如此还是少数志工行为?没看到有指出姓名的
作者: KarlMarx (抗议WTO无罪!立刻放人!)   2021-08-09 15:14:00
感觉不意外,现在连送养猫都一堆要求了,这些志工也只是把民间玩法带到公家机关的收容所罢了。
作者: njunju (妞妞)   2021-08-09 15:18:00
资格重点应该是避免再度弃养、配种 重点抓错很容易再度弃养
作者: ENFIM92Y (FILM)   2021-08-09 15:19:00
志工上来讨拍自爆还有人在那边叫屈 笑死耶
作者: njunju (妞妞)   2021-08-09 15:20:00
志工能帮忙应该要感谢 但游戏规则还是要主管机关核定
作者: KarlMarx (抗议WTO无罪!立刻放人!)   2021-08-09 15:21:00
一条生命很棒啊,严格一点,把想认养的人都逼走。
作者: ENFIM92Y (FILM)   2021-08-09 15:22:00
善化的猫网络资料上看到最久也才待2个月 湾里随随便便就400天
作者: KarlMarx (抗议WTO无罪!立刻放人!)   2021-08-09 15:22:00
https://youtu.be/nQwxio6acws满满的既视感,爱妈笑死。
作者: njunju (妞妞)   2021-08-09 15:25:00
我之前对湾里收容所认养经验也不好 我申请认养一只狗 我从来没弃养过 也有养过4只狗到自然死亡的经验 登记认养后一直被告知认养第一顺位 结果有天被告知我其实是第二顺位 第一顺位已经领养了 结果第一顺位认养一周后又决定弃养还给收容所 再找我认养 但我被告知这期间已收养2只幼犬造成我无法再领养 这过程让我觉得很不透明 再也不去湾里收养中心我记得当时接触狗狗时 也有看到一位民众领养10几次又退10几次的 资格审查真的不知道是什么
作者: KarlMarx (抗议WTO无罪!立刻放人!)   2021-08-09 15:34:00
看起来是有某群爱心泛滥的人拿公家资源占据收容所当中途之家,满足自己的欲望。
作者: PTTliang (批踢踢亮)   2021-08-09 15:35:00
重点是收容所若有一位以上有意愿的认养人 不是都要抽签吗?什么时候轮到志工去决定顺位的
作者: QS531 (千浪过 文风不动)   2021-08-09 15:39:00
国有国法 家有家规 能不能查一下该收容中心的所有公费支出私人收容中心怎样搞我没意见 但公家机关这么做就太夸张
作者: lkksppet (義美鮮奶茶)   2021-08-09 15:52:00
楼楼上P大说的对耶,多人登记认养,依公告规定应该是公开抽签办理,怎么会是顺位制?
作者: aya130 (Aya)   2021-08-09 16:03:00
http://i.imgur.com/tlw7LO5.jpg 这是他自己在猫版说的认养流程 要配合志工的时间至少去湾里收容所三次才能领猫如果民众有看喜欢的猫 应该第一次就让民众与猫接触看看吧?不是很懂为什么要单独再去一次才能接触互动
作者: omx (omx)   2021-08-09 16:10:00
就刁难啊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爱小个儿)   2021-08-09 16:35:00
公家机关就照法规行事 要严格请先去修法条 而不是自行搬出一堆条件 请有统一的条件标准 其他收容所做的大多都照法规行事 就这刁难一堆 已经检举投诉
楼主: Grant055 (張酸酸)   2021-08-09 16:40:00
真的太扯 转fb台南人吧
作者: hat13201 (J D从)   2021-08-09 16:43:00
又在斗谁权力大了,真订出法律规定会遵守的有几个
作者: QS531 (千浪过 文风不动)   2021-08-09 16:51:00
希望议员能把该收容中心负责人叫进议场质询一下 为什么该由公务人员来进行的送养工作会都由志工执行 那公务员在干什么?当薪水小偷?收容了400天还送养不出去 这什么效率?
作者: jackloutter (WithoutReason)   2021-08-09 16:53:00
那位议员比较关心领养问题的?上次有位学猫叫的会关心吗?
作者: ENFIM92Y (FILM)   2021-08-09 16:58:00
学猫叫的刚好在台南 也可以试试吧 XD
作者: lkksppet (義美鮮奶茶)   2021-08-09 17:04:00
回aya版友,志工回复的第二次互动有些人放弃其实是很正常的情况,因为第一次根本没有实际和猫接触过,如果第一次去就能实际互动,过程发现不喜欢,就能马上放弃这只猫了,这种无效流程根本是在浪费民众时间
作者: sanione (sanione)   2021-08-09 18:01:00
上面改变规则不给认养真的超过分的,想养猫就自己领养回去,不要用公家的钱满足你的私欲
作者: swt24090 (痞子圣)   2021-08-09 18:03:00
志工在动物之家最多是个行政助手,要对民众资格审核应该是职员的权力 ,只是实务囿于人力,让志工协助处理,要是真的闹上台面,就依法行政按规定来,找能盖章的来
作者: Oceanscented (咸咸)   2021-08-09 18:24:00
用税金养自己想养的浪浪 高招唷
作者: redorange (红橘)   2021-08-09 22:19:00
同想到叉鸡的影片 原本下面留言还有人说可以去收容所领养不会被刁难 没想到现在连收容所也这样了
作者: Elvis1991 (神乐)   2021-08-09 22:48:00
幸好四年前领养时没遇到毛这么多的恶心志工
作者: hesione (我离开我自己)   2021-08-09 22:49:00
请找议员媒体关切这种使用公家经费当自己养猫场来满足自己权力欲私欲的行为,光是看志工写会”退让”就知道这群人完全没有法治观念,没有比较强有力的介入,情形是不会改变的,只会嘴上讲讲会修改而已。
作者: PTTliang (批踢踢亮)   2021-08-09 22:51:00
粉丝团有乡民在提问质疑 看回答他们是没有要改的
作者: hesione (我离开我自己)   2021-08-09 22:51:00
好好的猫400天送不出去就为了满足这些人的自我感觉良好,然后需要帮助的流浪猫进不来,真的让人很怒
作者: lkksppet (義美鮮奶茶)   2021-08-09 22:59:00
我看到志工在粉丝团的回复了,从回复看起来,感觉就是觉得自己做的事情(志工订认养规则、审查认养人、拒绝认养人等)没有任何问题,这才是最大的问题
作者: aya130 (Aya)   2021-08-09 23:02:00
这样真的没有违法吗?公立收容所有哪条法律依据可以让他们如此审判民众?
作者: lkksppet (義美鮮奶茶)   2021-08-09 23:08:00
作者: ENFIM92Y (FILM)   2021-08-09 23:14:00
装聋作哑倒是满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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