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拍内裤吗?”渣男骗孪生女童拍裸照 搜查隔天继续找对象
ETtoday新闻云 记者陈宏瑞/高雄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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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姓男子在网络诱骗未成年少女拍摄不雅照遭判刑。(示意图/免费图库pixabay)
桃园一名陈姓男子专门在网络上诱骗未成年少女拍裸照,去年5、6月间,他
先骗了台南一对双胞胎女童拍裸照,警方8月获报前往他住处搜索后的隔天,
他又在网络上搭讪高雄一名未满14岁少女,3度拍摄不雅照传给他欣赏,后来
少女母亲发现报警,陈男被捕、起诉,高雄地院审理后,依引诱使少年制造
猥亵行为罪判处他徒刑4年8月。
判决指出,陈男早在2013年就曾因与网络游戏上结识14岁以上未满16岁之女
子性交,被台中地院判处有期徒刑3月,缓刑2年确定,但他在去年5月、6月
间,透过网络游戏结识双胞胎女童,并于同年8月4日以通讯软件传送文字讯
息引诱女童拍摄裸露生殖器猥亵照片给他,同年月24日警方前往陈男中坜的
住处搜索。
但陈男似乎完全没在怕,在警方搜索住处的隔天,他又在网络游戏认识未满
14岁的少女,以暱称“北北林”的帐号,传“你拍内裤、可以吗”、“我想
看看你内裤、你拍、你内裤可以脱吗、脱一下嘛、我要看、你可以拍吗”、
“我想看看内裤、老婆拜托、你拍照”等文字,3度引诱少女拍摄不雅照传给
他。
后来少女的亲友察觉有异,转告少女母亲报警,警方也到桃园抓到陈男,事
后陈男被依违反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遭到起诉。
法院审理时,陈男坦承犯行,但法官认为陈男在被警方搜索的隔天又继续犯
案,显见其法敌对意识严重,犯罪恶性重大,考量陈男犯后始终坦承犯行,
有与被害人及告诉人调解的意愿,依犯引诱使少年制造猥亵行为之电子讯号
罪,共3罪,各处有期徒刑3年10月。应执行有期徒刑4年8月。可上诉。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20726/230228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