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
我有类似经验
就是高中时,跟一个男同学“汤姆”去光华商场之类
并排走而已
后来一个好事的男同学“山姆”就在班板乱传
说:“我看到words跟汤姆竟然牵手逛街!!!”
事实是,我跟汤姆只是并排走而已,就被乱传了
根本不可能是gay,汤姆的偶像是“徐若瑄”
而我的偶像是郭采洁
所以这种话真的别乱传
我真的不可能是一个gay!
我喜欢的是美丽的女人
今年也只想交漂亮的女友,长得像郭采洁的29岁女友
是不是!!!
0.0
※ 引述《joy2105feh (高中历史郎施)》之铭言:
: 男贴文“你妈知道你是Gay吗”挨告 检方批不当但不起诉
: https://reurl.cc/0XzX5Y
: 联合报/ 记者 杨湛华
: 桃园市王姓男子在脸书上看到陈姓男子个人页面,看到他与男性牵手、给男性留言“好骚”等,便在页面上发文“你妈知道你是gay吗”并标记他,挨告妨害名誉;桃园地检署认为王男言论极为不当,但现今提倡性别多元,难认“gay”是贬义词,侦结不起诉处分。
: 检警调查,王男今年3月13日19时许,以本名在陈男脸书贴文“你妈知道你是gay吗”,还不忘标注陈让他看见;陈看到后无法忍,怒告他加重诽谤。
: 王男到案后否认犯罪,辩称是浏览陈的个人脸书专页,看到一些类似他跟男生牵手,或是他给男生留言“好骚”等字眼,因而认为他可能是同性恋,基于询问意图才留言,不认为同性恋是会令人感到侮辱的字眼。
: 检方指出,现今台湾社会尊重多元性别文化,提倡多元性别友善,已难认“gay”是贬抑名誉的词汇,况且,倘若经司法机关认定具侮辱性,显不符合宪法平等权及我国近年立法趋势。
: 检方认为,王男留言中提及的词句,固然极为不当,但不应认是刑法上的妨害名誉,且经查无其他事证证明他犯罪,罪嫌不足,不起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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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鬼甲怪欸
: 甲被说甲居然告人加重诽谤
: 这是自己歧视自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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