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议员潘怀宗涉贪333万获缓刑 士检确定不上

楼主: johnny9667 (大八)   2022-07-20 10:47:09
1.媒体来源:
LTN
2.记者署名:
温于德
3.完整新闻标题:
议员潘怀宗涉贪333万获缓刑 士检确定不上诉
4.完整新闻内文:
2022/07/20 10:03
〔记者温于德/台北报导〕士林地院审理新党台北市议员潘怀宗诈领333万多元“公费助
理补助费”案,考量潘等6名被告均承认犯行,并缴回全部犯罪所得,依贪污治罪条例中
的利用职务上机会诈取财物罪,分别判刑2年至1年9月,并给缓刑机会。全案昨(19)日
是最后上诉期限,士林地检署上午表示尊重法院判决结果,不会上诉。全案已就此确定。
士检分三点说明。一、潘怀宗等被告均认罪,鼓励知错能改;第二、本案与类似贪污案件
犯罪案件判决结果相似;第三、士院给予缓刑同时已附带条件;士检也认为,士院已对被
告褫夺公权,代表潘已无法参选,加上他目前生病,应无再犯之虞,因此决定不上诉。
士院判决指,“公费助理补助费”是由台北市议会编列预算支付给确实担任公费助理的人
,并非议员薪资;北市议会另会编列预算支付议员每月2万元“为民服务费”,供议员支
应职权行使相关费用。两项费用的支给依据与用途均不同。
潘怀宗却因红白包、买礼物赠送给里长等为民服务费不敷使用,指示陈玉台找来陈家亲戚
及在陈所经营钟表店的李、沈等2名员工,担任4名人头,分别在2010年9月至2021年2月2
日案发为止,4度诈领助理补助费共333万多元。
士院6月16日宣判,认定潘怀宗自2002年至今长期担任北市议员,在社会上具有相当知名
度,也领有国家给予的优渥薪资,本应恪遵法令,应守法循矩谋求公益,对于申报助理费
更应严格自我要求,不应诈领公费助理补助费。潘却仅因选民服务费不足,以虚报助理薪
资方式诈领公费助理费。
但士院考量本案6名被告均承认犯行,并缴回全部犯罪所得,依法判潘怀宗、陈玉台各2年
徒刑,缓刑、褫夺公权均5年,另要分别支付公库50万元、35万元。
4名人头部分,陈玉台胞姊、陈的侄儿(一对母子),均判刑2年,缓刑、褫夺公权同样3
年,各支付公库15万元;李、沈两名员工均处1年9月,缓刑、褫夺公权均2年,各支付公
库10万元、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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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news.ltn.com.tw/news/Taipei/breakingnews/3997879
6.备注:
贪污几百万还可以缓刑,真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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