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ooCsky (100度C的天空)》之铭言:
: 原文很多人都讲到闯红灯
: 所以我就用google map找了一下这个路口
: http://i.imgur.com/thG7rjt.jpg
: 这个路口只有和游览车同方向的斑马线有行人红绿灯而已
: 另一个方向(女学生要过的方向)则没有
: 另一个方向看
: http://i.imgur.com/1ji9tYS.jpg
: 在没有行人红绿灯的路口
: 司机要是撞下去 就真的是全肇责了
要看有多少反应时间啦
反应时间*车速 + 完全煞停距离
反应时间是只发现突发状况到踩下煞车的时间,通常是用1.6秒算
煞停距离公路总局有表可查
过去有案例因为撞死人0肇责
前年11月
宜兰1名曾姓骑士转弯摔倒,遭超速直行的杨姓骑士撞上,曾男送医不治,宜兰检方以过
失致死罪嫌起诉杨男;但宜兰地方法院认为,杨男煞车须1.6秒以上的反应时间,换算反
应距离需22.22公尺,事发时,2车仅相距8公尺,因距离过近,就算依速限行驶也避不开
死者,判杨男无罪。
今年6月
案经屏东地院合议庭审理时,将此案送交通部公路总局车辆行车事故鉴定覆议会,覆议意
见书提及:“依国外相关研究(Olson与sivak 1986)95%驾驶人于未感知危险而必须做
停车动作之典型反应时间(含触发、感知、判断、松开油门、踩煞车、开始有效煞车)为
1.6秒(不含煞车时间)。”依现场监视器,林男左切后,丁男反应时间不足2秒,很难于
短短2秒内注意、松开油门、踩煞车,也没有充足时间与距离有效煞车。
就算时速路口减速至20km,1.6秒反应时间也需约8.9公尺
游览车司机应该是早就注意到屁孩没在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