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律师”35K包养妙龄女“每月爱爱8次” 做1次FU不对急落跑!代价超惨
在金融业从事法律相关工作的江姓男子,透过交友软件认识年龄相仿的廖姓女子,江男谎
称自己是“名律师”,并开出条件包养,约好每周见面2天做爱,希望无套但是不内射,1
个月包养费3万5000元,若技巧好再提高金额,但江男嘿咻过一次后,感觉不对就先落跑
,连钱都没有付,廖女觉得受骗上当,气得提出告诉,法院审理期间,江男认罪,同时赔
偿廖女10万元,法官依诈欺得利罪判刑4月,缓刑3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并于判决确
定起2年内,完成法治教育课程6场次。
据了解,20多岁的江男长相帅气,还从事法律相关工作,2019年12月间,透过约砲软件“
TINDER”认识自称从事娱乐业的廖姓女子,江男谎称自己是名律师,2人在网络上交往一
阵子后,江男觉得对方还不错,2020年2月12日晚间,江男LINE廖女,问她愿不愿意给他
包养,他开出条件,“一个礼拜陪我两天,然后我希望无套,但是不内射,一个月新台币
3.5万零用钱,暂定这样,再看看你技巧提高”。廖女觉得条件不错,答应江男并敲定2天
后也就是2月14日情人节见面,开始包养新关系。
情人节当天,江男迫不急待的带廖女到台北市东区东鑫商务旅翻云覆雨,完事后2人还到
附近的ZARA门市逛逛,就在廖女试穿衣服时,江男没有道别就悄悄离开,廖女试完衣服出
来没见到江男,事后还封锁LINE,气得控告江男假意包养玩弄她,提出诈欺告诉,另外还
加告江男趁她在旅馆里洗澡时,偷偷从她包包里拿走1万元现金,涉犯窃盗罪。
对于被指控偷钱,江男否认到底,还说出实情,他表示,当初2人就约定好由他出钱包养
,廖女则每个月要与他做爱8次,2月14日情人节当天是2人第一次发生性关系,原本他以
为廖女不错才决定要包养,但这次做完爱、面对面聊天后,他觉得整个感觉都不对,所以
才会在中途离开,但绝没有偷东西。
台北地检署调查后,依诈欺罪将他起诉,就窃盗一事认为没有事证可以证明江男有偷取廖
女的钱,因此处分不起诉。
法院审理期间,江男认罪并以10万元与廖女达成民事和解,江男履约后获得廖女的原谅,
法官认为江男犯诈欺得利罪,事后与告诉人达成调解,日后当知警愓无再犯之虞,因此判
处4月徒刑、缓刑3年,不过考量江男从事法律相关工作,却知法犯法,显然法治观念不足
,因此谕知江男在判决确定日起2年内,要完成法治教育课程6场次。(吕志明/台北报导
)
出版时间:11:09
更新时间:12:03(新增: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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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小时前 APPLE (吕志明/台北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