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件案子,就让我想到一件更有名的案子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43758
摄影名家爱兴讼 学子痛批 著作权流氓
一照片索赔10万元
〔记者何瑞玲/台北报导〕生态摄影家林英典近年持续控告未经允许使用他照片的个人或单位,每张照片要求10万元以上赔偿金,目前案件超过60件,其中有不少学生为交作业报告而引用照片也遭钜额求偿,网站许多人批评林的行径是“著作权流氓”或“著作权蟑螂”。
多数被告学生都是以林英典所拍鸟类照片使用在论文报告上做美化,再应校方要求将论文上传网络供审阅,却被林英典搜寻发现而吃上官司。
产官学被告满天下
学生之外,教师、学校、民间企业或政府机关也都是林英典的控告对象,包括企业界名人殷琪、吴舜文,教育部长杜正胜等人,也因为相关网站上使用林英典的照片,相继被控侵权,被告可以“满天下”形容,有检察官说,林英典提讼官司已成为各地检署个人最大案源。
据指出,林某不管侵权行为是否恶行重大、有无营利,多半都提出刑事诉讼;有检察官认定学生及学校行为虽为侵权,但属于著作权法允许的合理使用,做出不起诉处分,林英典不满再议。
但有更多被告因担心留下刑事前科纪录,而支付一张照片至少10万元赔偿金和解。
欢迎利用设陷入罪
许多大学BBS站及鸟类网站上有人批评林的行径是“著作权流氓、蟑螂”,且认为林网站上“欢迎多加利用”字眼,根本是设陷入罪,让不明法律的学生以为可以多加使用而下载,却被林英典控告刑事侵权诉讼;学生批评林英典根本是用控告来赚钱,因而发起“抵制前野鸟摄影学会理事长林英典”运动。
林不满诽谤再提告
有学生认为,现今网络发达,学生论文报告都被校方要求上传网站供指导教授审阅,并非学生刻意侵权重制营利,林英典没有衡量学生侵权的动机就提告,根本是滥告。
但林英典认为学生批评已侮辱他的人格,最近又对2个网站言论提出公然诽谤诉讼。
林英典︰我是著作权苦行僧
记者吴仁捷、何瑞玲/专访前台湾省野鸟摄影学会理事长林英典,认为自己像著作权苦行僧,提出告诉只是为了保护其创作成果,并教育国人与政府机构正确引用图片的概念,网络怎么骂他不在乎。
野鸟作品获肯定
51岁的林英典本来从事传统机械制造,民国81年起从沙龙摄影转入野鸟摄影领域,他的生态摄影作品独树一帜,受到国外机构肯定,是国内第一位以“生态摄影”题材,获选为英国皇家摄影学会硕学会士的专业摄影师。
林英典表示,当他的作品获得肯定后,仍持续外出拍摄与演讲的行程,但林英典陆续发现他的心血,遭不特定人士侵权使用,造成他的版税大幅下降,因此才开始对侵权者“启动”诉讼程序。
林英典说,他可能必须拍摄数百卷底片,才能挑出一张满意的相片,更遑论躲在伪装帐篷中的辛苦与奔波的差旅费。
林英典从事生态摄影后,曾到全国各偏远乡镇学校演讲,为了教育年轻一代,他耗费的油资与自行携带的纪念品,远超过演讲工本费,但林英典不愿大肆宣传。
钜额索赔学子教训
虽然外界认为他对学生求偿动辄10多万元金额过高,他说他只要学生为自己行为认错负责,希望这个错能让他刻骨铭心;而且他每张照片至少拍6千张底片、投入成本至少20万元,他的求偿并不为过。
以刑逼民 学者质疑兴讼生财
〔记者何瑞玲、黄美珠/综合报导〕林英典不断提出侵权官司,法界人士虽认为使用照片者确已侵权,但不少人说应同时考量用途,甚至指出,若不断以“刑法逼民法”取得有利赔偿的诉讼手段,无疑是把诉讼当生财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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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是->在这件案件发生前一年,我们学校收到这位“摄影家”寄来的摄影集
里面还附了光盘,可以直接下载影像使用。
但是他的书里有正式的授权书,授权范围只能看而己,不能印在纸上或是网络上。
真的会去看授权书的应该没几个,难怪有人会中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