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eann (古美门上身)》之铭言:
: 这种纯财损之车损案件,肇事人本来就不需要过度积极,
: 无人伤亡的情况下,并不会产生刑事责任的问题,只是刚好这件因为有保险,
: 所以才有产生调解的空间。
: 不然说真的,奔驰跟Juke车主,通通上法院去请求车损就好了
: 从新闻来看 看不出来奔驰跟Juke的车龄 修复费用喊到上百万 还要请求价值减损
: 到法院以后如果是车龄已超过五年,恐怕很难如愿要到它们想请求的理想价额
: 这个案件真的也不用怕女警没钱赔偿,因为这事件是发生在女警值勤巡逻时,
: 所以有国家赔偿法的适用,只是现在的要价法,看起来就只是不懂法律
: 来狮子大开口的外行人而已。
: 建议大绝招 学学恩恩爸 说要求警方提供女警在事故当时完整的行车纪录录影
: 跟值勤中所有联系对象的通联记录,搞不好 三民自等媒体会帮忙炒大事件
: 透过媒体炒作成政治事件,这样才有机会透过政治解决拿到超过法律的赔偿。
: 要学学人家 在调解大声吵架是没啥用的 调解委员只会把两边方案除以二而已
: 喊喊芭乐拳而已 没有政治力介绍 最后我猜就是上法院处理而已
小女警是值勤时间造成人民车辆损害,可能有国家赔偿法适用。
法院办理国家赔偿事件应行注意事项第七点:“公务员于执行职务行使公权力时
,因过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权利者,有请求权人仅得依本法之规定,向赔偿义务
机关请求损害赔偿,不得依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向该有过失之公务员
请求损害赔偿。如原告迳向该有过失之公务员提起损害赔偿之诉,得依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九条第二项规定,认其诉显无理由,迳以判决驳回之。”
国家赔偿法是以第一线赔偿义务人为行政机关,若无法受偿,才得以第二线
的公务员个人为赔偿义务人。
目的是要鼓励公务员勇于认事,纵使有过造成人民损害,也是由所属行政机关负责赔偿。
但若公务员是属重大过失或故意所致,待行政机关赔偿人民后,在内部对公务员个人求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