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资深肥鲁啦, 没事不运动躲在家里用“正当法律程序”找一本汤德宗的书,
结果发现一位田蒙洁律师写了二本书:
‧大法官的甲说乙说随便说 认识正当法律程序,五南,2014-07-25 。
‧法官说了算!缺席的证据与逻辑,开学文化,2013-01-22 。
在博客来看了这二本书的内容简介后一整个傻眼:
这根本就是台湾司法的核心问题,
和这个比起来, 法官会不会收钱根本不算什么!!
查了一下年份, 2014年耶, 居然没听法律界的人提过她,
这代表什么?
是不是代表在台湾讲司法教育、司法改革没有出路、没有前途?
就跟在印度讨论家里应不应有厕所一样等级的问题?
有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