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标题,来讨论跟PTT有直接相关的
数位通讯传播服务法(以下简称数通法)第5条
先附上完整草案连结
https://reurl.cc/rQlAnN
然后贴上我认为最有问题的数通法第五条
在草案全文的第8/17页
以下是截图
https://i.imgur.com/5fgOkxc.jpeg
我把文字列出
第五条 数位通讯传播服务提供者应就下
列事项依法配合政府办理:
一、国家安全。
二、资通讯安全。
三、刑事犯罪之侦查、审判或执行。
四、重大公共卫生或其他重大灾害事件之
因应及防免。
五、使用者利益之维护。
稍微用白话讲
只要PTT的文章涉及 国家安全.资讯安全.
刑事.公共卫生或灾害.使用者利益,也就是第五条所列的五项条件其中之一,NCC就可以依数通法介入管理PTT
而且是否涉及以上五项条件是由NCC来认定
要配合办理到什么程度也是NCC决定
其中我认为“依法配合政府办理”这几个字
完全彰显NCC的权力
因为依法=依数通法
政府=NCC(数通法就是给NCC的专法)
配合办理=我说什么你只能照做
手机排版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