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UDN
2.记者署名:
记者 曾健祐/台中
3.完整新闻标题:
偷吃人妻称有性自主权 法院打脸:不和她性交有何损害
4.完整新闻内文:
台中周姓男子和人妻外遇互传“我爱你”,还说“想要那个,哥来帮你”,对方老公见妻
子出轨精神痛苦不堪向周求偿100万元,但周主张他有言论自由、性自主权;法院质疑,
国内女性成千上万,周无法证明若不和该人妻性交会有何损害,反观应保护人夫婚姻权,
判周应赔20万,可上诉。
人夫主张,他老婆去年9月回南投娘家一周,回来见她手机突然上锁,质问后对方才坦承
外遇,表示有和周男一起到汽车旅馆性交,彼此还互传暧昧LINE对话,认为周严重侵害他
配偶权,提告向周求偿精神抚慰金100万元。
周抗辩称,他不记得曾和人妻性交,虽有传“想要那个,哥来帮你哈哈”、“我也爱你”
等语,但所谓“那个”只是表达想要的话可以找他聊天,而“我也爱你”是指要当人妻的
靠山,否认自己是第三者,还说2人仅有纯聊天,更反控人夫偷情、打老婆并情绪勒索。
人妻则说,之前和周男是普通朋友,后来是约见面要还他钱,周本来说要载她回家却带去
汽车旅馆,期间自己一直拒绝,也认为有点被迫发生性行为,但仍在汽旅一起泡澡。
法院勘验双方LINE对话,发现周男除鼓励人妻离婚,并互传“我爱你”、拥抱贴图,且周
也说“想要那个,哥来帮妳哈哈”,也是指性行为,认定2人确实逾越一般男女交往份际
。
法院认为,周男虽主张言论自由、性自主权应受保障,但衡量人夫才新婚1年半,有1个小
孩,夫妻相处、养小孩都仍在努力磨合,周身为智识正常、工作稳定男子,其调情、暧昧
或可性交对象,就算仅限国内女性,也可成千上万计算。
而且周并无法举证,若限制他不和人妻调情、性交,其权利会有受到如何侵害;法院反观
人夫的家庭、婚姻权显然较周男的言论自由、性自主权较应受保障,判处周男应给付人夫
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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