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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体来源:
中央社
2.记者署名:
郭建伸
3.完整新闻标题:
菸害防制法初审 加热菸定义、菸捐等条文暂保留
4.完整新闻内文:
立法院卫环委员会今天审查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虽然政院版草案定义加热菸属于菸品,但
朝野立委对菸品定义是否纳入加热菸载具、其他菸品菸捐、健康风险评估标准、警示图文比
例均未达共识,全案择期再审。
行政院会1月通过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函请立院审议。草案禁止吸菸的年龄提高至未满20
岁,另外禁止电子烟,同时也纳管加热菸等菸草产品,并将大专院校、幼儿园等纳为禁菸场
所。
立法院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今天下午审查菸害防制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
政院版草案明定菸品、类菸品、吸菸与菸品容器等定义,并将加热菸归为菸品,电子烟归为
类菸品。
不过,朝野立委审查菸品定义并未达成共识,民进党立委吴玉琴提案认为其他菸品的“必要
组合元件”,如加热菸载具也应纳入定义。国民党立委林为洲认为,加热菸一定需要载具才
能吸食,载具若没受到菸品规范恐让业者有所规避。
国民党立委林奕华表示,世界卫生组织的声明并没有要求每个国家都纳管加热菸,因此她提
案明确定义加热菸、电子烟、新型菸品,并主张采取“双禁”。
卫生福利部国民健康署长吴昭军表示,加热菸属于指定式菸品,业者必须送审健康风险评估
审查,必要的元件如载具都须送审,通过后才能贩售;草案第12条的修正版本,将纳入“必
要组合元件”为不得促销广告项目。
此外,政院版草案明定其他菸品的健康福利捐为每公斤新台币1000元或每千支1000元取其高
者,朝野立委也好奇该如何执行。
吴昭军解释,立法时考量加热菸的菸草柱属于其他菸品,以支计算,但考量可能未来改变型
态变成椭圆形如锭剂,因此也制定用重量课征菸捐。
吴昭军提到,国际建议菸税加菸捐应占整体售价70%以上,目前台湾约占53%,国健署会朝70
%以上努力。
不过,朝野立委讨论多时,仍未达成共识,包含菸品定义是否纳入加热菸载具、其他菸品菸
捐、健康风险评估标准及警示图文比例等条文,均予以保留。担任卫环委员会召委的林为洲
裁示,其余条文择期再审。(编辑:谢佳珍)111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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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cna.com.tw/amp/news/aipl/202205180376.aspx
6.备注:
金色力量 士林北投 王郁扬
电子菸合法化!
加热菸合法化!
电子菸就是菸品,类菸品是三洨?
类火车、类共存、类普筛,类类类类类,这个类土匪的政府真的很爱玩文字游戏、认知作战
。
然后卫福部国健署长吴昭军又在不老实,此次菸捐调整为“以支计价”,是因为以前是用“
菸草重量”计价,结果“加热菸弹”比较短小,菸草重量较轻,将导致菸捐菸税收入减少,
因此,为了维持国库收入(吸烟救国库),才用“一包香菸税捐”换“一包加热菸税捐”策
略进行菸害防制法与菸酒税法的修法。
加热菸一定会合法,董氏基金会现在屁都不敢吭一声。
董氏基金会执行长 姚思远早已预言加热菸一定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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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氏基金会执行长 姚思远,嘴上讲支持禁止香菸,但现在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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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福部长陈时中,不禁香菸,只敢禁没有焦油、没有一氧化碳、没有二手烟的电子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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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卫生组织(WHO)支持电子菸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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