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自由时报
2.记者署名:鲍建信
3.完整新闻标题:
散布屏县消防局主秘下药性侵女山友 社区协会理事长判刑
4.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鲍建信/高雄报导〕简姓山友在笠顶山登山口处,发现屏东县消防局主祕陈同成座
车,涉嫌将大字报在该车等处,内文指他下药性侵女山友,被高雄高分院依诽谤等罪,判
处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罚金以1000元折算1日。
判决书指出,2020年6月7日上午5点至7点多,担任社区发展协会理事长的简姓被告,在屏
东县玛家乡笠顶山登山口处,见消防局主祕陈同成自小客停放该处,涉嫌将大字报张贴在
该车及与附近工寮门上,内文大意指陈自制壮阳药酒,下药性侵妇女后,洋洋得意告诉大
家。
上午8点多,简在笠顶山上“酋长客栈”休息时,已在该处等候的陈见状,趋前质问大字
报事宜,双方发生推挤、扭打,陈左手指等处受伤,并控告简涉嫌诽谤、伤害等罪。全案
经屏东分局移送屏东地检署侦办并起诉。
简应讯指出,张贴内容均是事实,目的是防止陈在笠顶山危害妇女,否认犯行。
简被控诽谤、伤害罪,被屏东地院分别判处3月和4月,并执行刑5月,如易科罚金,以100
0元折算1日。他不服上诉,高雄高分院调查,简自称“下药”是他猜测,陈有无性侵他没
有看到,均为其主观揣测,因此伤害罪改判2个月,诽谤部分驳回,并执行4月,如易科罚
金,以1000元折算1日,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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