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UDN
2.记者署名:
记者
赵宥宁/台北即时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高中申诉法大修!强迫留校、旷课也能提 师忧动辄得咎
4.完整新闻内文:
过往学生若被学校记警告,或对各式口头、行为管理不满想申诉,常求助无门或石沈大海
。教育部配合大法官解释,修正“高级中等学校学生申诉评议委员会组织及运作办法”,
明订学生权利受侵害时,可向学校申评会提出申诉。有高中校长忧心恐让行政单位动辄得
咎,但也有教师认为,有助于打破部分学生对校园威权的想像。
大法官784号解释指出,学生认为权利因学校教育或管理遭受侵害,可提起诉愿及行政诉
讼。教育部也着手修法,将高中生申诉法规一口气从14条扩增到52条。学生有别于过往依
赖市长信箱、署长信箱等陈情管道,如今具体规范当学生权利受侵害时,可向学校申评会
申诉,若不服决议,可再向上级机关再申诉,“再”申诉也具有法律效力,最终可免经诉
愿程序,直接走上行政诉讼。
未来举凡学生手机被没收未归还,或是学校无来由取消毕业旅行、无故被记旷课,学生皆
有权利提出申诉。该办法也要求,校内申评会至少要有一名校外专业人士参加,当学生自
治组织遭学校侵权时也可提出集体申诉,且学生可申请阅览或拍摄调查报告,另也明文要
求教育主管机关要提出申诉扶助服务。
全中教理事长高孟琳是一名高中公民老师,他肯定教育部积极回应大法官的解释精神,也
乐见维权意识从学生阶段被落实;全教总理事长侯俊良也肯定这项修法,尤其明确规范申
评会如何组成,有利于学校运作遵循,调查小组也有助申评会厘清争议。
全国中小学校长协会秘书长谢金城也肯定修法能让校园民主往前迈进,藉“申诉及再申诉
”制度,也能打破部分学生对于校园威权的想像。
但也有一名高中行政主管忧心,学生申诉门槛降低,恐让教官、学务处人员动辄得咎,就
怕被学生刻意找碴,徒增行政成本。
不过据教育部统计,过往学生申诉案量平均每学期每校不到一件,台湾青年民主协会副理
事长何蔚慈表示,从数据可见学生不知道申诉程序,也有部分学校从未开过申评会,根本
不知如何启动程序。
过去学生申评会主要处理学生行政惩处,比如北部某高中曾对一位午餐时间到处兜售方便面
的学生惩处,学生家长代该生提出申诉,最终认定该生违反校园食品安全卫生等规定遭驳
回;新北市也有有学生朝会因故未到遭记警告,学生提起申诉并叙明理由,申评会认定有
理,成功推翻惩处。
高中申诉及再申诉新制上路后,大幅降低学生申诉门槛,除了个人遭学校侵权,若学生组
织、社团、班级学生不满校方惩处也可提出申诉。
全中教理事长高孟琳预期申诉案量肯定会增加,但可能会有城乡差距,偏乡或社经较差学
生或家长可能摸摸鼻子就算了;但也有教育界人士认为,学生仍认为寄信或打1999投诉比
较快,不会有滥诉问题。
高孟琳则认为,大法官并没有允许滥诉,也不会完全忽视校方或教师等专业教育人员的专
业判断,尤其学生是否可以提起诉愿或行政诉讼,仍必须依据诉愿法、行政诉讼法等程序
。
高孟琳也说,师生互动本就必须基于尊重,但不表示学校对于学生的任何惩处、措施都可
以不负责任,一旦侵害了学生的权利,当然要提供救济管道。
若学生要提起申诉,人本教育基金会执行长冯乔兰建议,学生除了要蒐集具体事实、文件
,也要具体陈述申诉事实和理由,且要记录下人事时地物,并明确指涉校方行为违法处,
以及申诉人希望获得的补救措施。
冯乔兰也说,申评会成员也不该把学生申诉当成是“犯上”,不论孩子年龄是大还小,任
何人都是具有行使救济权利的个体。
教育部表示,新制将于今年5月26日生效,目前已规画在地方政府、学校举办宣导说明会
,国教署也设有高中学生事务资讯网站,本月中将增设“学生申诉专区”,提供程序流程
图、相关申请表单及案例,供学生运用。
教育部也说,为了让学生透过申诉机制保障权益,教育部及各地方政府教育主管机关,会
开设咨询管道。若学生有申诉咨询或扶助的需求,可洽所就读学校的主管机关洽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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