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中国女大生上夜店遭捡尸!台男唬“会疼妳

楼主: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22-04-20 06:48:58
1.媒体来源: 苹果日报
2.记者署名:(李奕纬/台北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中国女大生上夜店遭捡尸!台男唬“会疼妳”竟失联 下场曝光
4.完整新闻内文: 中国一名到台湾游学的女大生的竟遭遇夜店捡尸性侵事件。示意图
https://i.imgur.com/7tkdQNo.jpg
2018年在台湾读大学的一名中国籍21岁女学生,
结识在台北市“OMNI”夜店任职的男子林哲安,受林男邀请去“OMNI”饮酒作乐,
女子喝到醉倒,林男竟把她揹回自家性侵得逞,女子事后传讯质问,林男还回称:
“好嘛~我还是会很疼你。”
挨告性侵后林男辩称,女子身高170公分,他家门仅宽76公分,揹著女子无法进门,
是女子清醒走进他家合意性交,但辩词未获采信,
台北地院依乘机性交罪判刑林男3年4月。
判决指出,被害女子2018年10月某日凌晨前往“OMNI”夜店找朋友林男,
在包厢内喝下野格加红牛3杯、香槟2杯,随即醉倒不省人事,
当她清醒时已是早上9点多,她发现自己躺在林男家中床上,
原本穿着的衬衫外套、黑色短裙全被脱掉,只剩上半身穿着一件背心,
背心里面的内衣也被脱掉,林男则压在她身上,还一边抱怨怎么射不出来,
女子回林男:“那就先不要了吧。”
林男就离开她身体。
被害女子证称,案发当下她一片茫然,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办,
当天下午还让林男陪她去发廊洗发,然后她再搭出租车返回学校,
“原本想这样算了,但是我一个人待着的时候都在想,我与林男是朋友,
但他却对我做这样的事情…
他侵害我的画面一直在我脑海回放,我思考后觉得我被侵犯了,心里很难受”。
被害女子回到学校后用“微信”传讯林男质问:
“我明明那么不清醒,你为什么还要对我做那种事情?”
林男回:“所以我等你清醒点了。”
女子说:“我有记忆的时候已经发生了。”
林男再回:“好嘛~我还是会很疼你。”
女子强调:“不是那个的问题。”
林男又称:“因为我整个早上都没睡,就一直静静的看你,开始就亲下去了。”
女子又质问:“你还没做安全措施。”
林男说:“一开始有。”
女子再问:“???然后呢?”
林男再说:“吼唷讲得好钜细靡遗,后来我以为没有的话能快点出来,结果都没出来。”
被害女子并传讯她在中国大连市的刘姓闺密:
“我遇到一个情况,我昨天断片断得特别彻底,然后我被睡了,当我有意识的时候,
我已经在被睡了,崩了”、
“我在想,明天去一下警察局,我觉得这样不行,我没办法”、
“我感觉我有一阵子不敢去蹦迪了”,
在闺密线上陪伴下,被害女子前往警局完成报案。
林男到案辩称,他确实在案发当天凌晨4点许揹著女子离开夜店,
搭出租车回家发生性关系,但女子并没有醉,全程意识清楚,是女子撒娇要求揹她,
进家门时女子自行步入,否则女子身高170公分,他家门宽仅76公分,揹著无法入内,
且事发后两人持续正常互动,彼此传讯聊天,他还陪女子去发廊洗头,
因此林男否认性侵,请求判决无罪。
法官则审酌,就算被害女子身高170公分、林男家门宽76公分,
林男还是有很多方式可以带醉倒的女子入内,而女子指述具体明确,显是亲身经历,
不是凭空虚构,并有事后讯息对话纪录佐证,
且女子并没有向林男求偿或索赔,显然不是有意诬陷。
至于被害女子案发后仍与林男正常互动,法官参酌女子曾证称:
“案发当下没有立刻验伤或报案,是因为我当时不知道该怎么办,
我怕这件事会在网络或社会舆论上曝光”、
“我认为林男对我也蛮好,当时觉得事情没那么严重,
后来才发觉这个事情不是我能这样带过去”,
法官据此认定女子反应仍符合遭性侵常情。
法官最后认定,被害女子指控可信,林男辩词则不可采,而林男未曾与被害女子和解,
还说后来与她没有联络了,
“不在意这个人”,
而被害女子2020年1月已离台返回中国,她具状给法官说:
“希望坏人受到应该受到的惩罚,这样才能让我这样的受害者相信,
这个世界还有光明的存在。”
法官于是依乘机性交罪判处林男3年4月徒刑。
可上诉。
(李奕纬/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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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还好肥宅没朋友也不去夜店随便看二次元片片尻尻就进入圣人模式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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