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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广播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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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编辑:王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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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加班全发加班费 人总:一年将增加114亿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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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释字第785号要求应修法规范公务员办公时数、休息日数等勤休核心事项,朝野立
委也对警察消防等轮班轮休人员的勤休提出看法,认为应改革目前“加班换嘉奖”的行政
奖励。人事行政总处人事长苏俊荣今天(30日)在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员会表示,若把行政奖
励全数改为发加班费,一年将增加新台币114亿元的支出。
基于司法院释字第785号的要求,考试院提出公务人员服务法及公务人员保障法修法草案
,修法明订公务员每天办公时数8小时,每周办公总时数40小时,以及每周应有2天休息日
的原则性规范,明订各机关延长办公时数的上限,每日连同法定办公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每月延长办公时数不得超过60小时。不过,对于须实施轮班、轮休人员的勤休规范,则
授权相关机关在维护公务员健康权的原则下分别订定。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员会30日排定审查公务人员服务法修法草案,朝野立委对于特殊性质、
须轮班和轮休的警察与消防人员工时提出许多看法,并认为现行“加班换嘉奖”的规定应
该取消,不应剥削警消的劳力。人事行政总处人事长苏俊荣回答民进党立委江永昌和国民
党立委叶毓兰质询时说,如果把现行加班换嘉奖或补休的行政奖励都改为发加班费,每年
将多增加新台币114亿元的支出。苏俊荣说:‘(原音)我们计算108年(2019年)假如加班行
政奖励换成加班费,大概增加66亿。因为我们有3个选择加班费、行政奖励、补休,如果
是行政奖励跟补休全部都变成加班费,一年要增加114亿元。轮班轮休这部分,里面有增
加79亿。’
铨叙部长周志宏表示,因为各单位业务性质不一,所以交给轮班、轮休主管机关制定,但
一定会有时数上限,但不会明定在母法,而是规定在行政命令中,未来如要更动较有弹性
。
保训会主委郝培芝表示,在这次的公务人员保障法修法草案规定,公务人员加班补偿,原
则以加班费跟补休为主;关于行政奖励例外情况有严格启动要件,机关必须举证已达到加
班费上限,同时必要业务范围需要人力排不出来才能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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