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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体来源:联合报
2.记者署名:邱琼玉
3.完整新闻标题:
限缩违停拍照检举 4月30日正式上路
4.完整新闻内文:
立法院去年已三读修正通过道交条例,警察机关不再受理红黄线临停检举,但行政院迟未公告施行日,引发争议。立委万美玲昨批评,这已明显行政怠惰,不仅影响民众权益,更是藐视国会,将提案修正“中央法规标准法第14条”,明定法规授权行政院公布施行日期者,最迟应于两个月内完成公布,逾期仍未公布,则自动生效。
对此,交通部表示,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的修正,通常会涉及有配套子法修正、公路监理系统修改、员警执法训练、教育宣导等事宜,所以条例第93条规定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最快将陈报行政院核定自今年4月30日施行。
交通部表示,本次新修正条文因为需配套修正包括违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统一裁罚基准及处理细则、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号志设置规则等二子法才能完整实施,所以于总统去年12月22日公布后,交通部于去年12月28日、今年1月25日召会研商讨论配套子法修正草案后,即依法制作业程序于今年2月14日预告修正违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统一裁罚基准及处理细则部分条文。
交通部表示,预告期依规定为60日,至今年4月17日,至预告期满后即会续依规定会衔内政部陈报行政院核定自今年4月30日施行,一切过程积极办理并没有特别拖延,但会再与内政部检讨更简便有效率的子法修正法制会衔作业程序。
此外,对于媒体报导民众检举机车驾驶临停穿雨衣相关新闻,交通部表示,依现行违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统一裁罚基准及处理细则第12条第1项第15款规定,因客观具体事宜致违反本条例规定是出于不得已之行为,交通警察依现行规定即得施以劝导免予举发,民众检举案件亦适用之。
交通部表示,本案民众检举临停案件,将尽速了解并洽原举发警察机关可依上开规定免予举发。未来如有相类似案件,也会协调内政部警政署转知执法单位依处罚条例规定妥为审酌得施以劝导免予举发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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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266/6148022
6.备注:
我宣布大违停时代开始!!!
违停违起来 殡葬业发大财!!!
看检举魔人崩溃就是爽
拉几个无辜路人陪葬不关我的事
补个字: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