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苹果新闻网
2.记者署名:吕志明
3.完整新闻标题:
科技男打完分手砲超后悔!女友逼签卖身契当“临时男友” 结局神展开
4.完整新闻内文:
1名多金、在科技业任职的贺姓男子,因为个性不合与女友提分手,要求女友最后一次温
存,2人完事后,女子不甘心就这么结束,要求贺男当她的临时男友,要时常陪她出去玩
,若没履约要赔偿500万元,否则就要告他要分手砲涉性侵,贺男签下这份卖身契后,一
开始陪女友出去玩了几次,但最后爽约,女子因此对贺男提出强制性交告诉,但台北地检
署调查后,认为全案仅有女子单一指诉,因此处分不起诉。
据了解,这名年近40多岁的贺男,2年多前认识1名小他几岁的女子,2人交往后成为男女
朋友,1年多后,女子认真思考她的未来,想要将自己托付给贺男,同时又考虑到她的年
纪不小,一直想要先有后婚,但贺男却没有结婚的打算,更不想生小孩,2人为此起争执
,贺男最后无法接受女友的想法,因此提出分手。
去年3月间,女子到贺男家中收拾衣物,或许旧情难了,贺男要求女友来个“分手砲”做
为2人的HAPPY ENDING,2人翻云覆雨后,女子心有不甘,几天后就连络贺男要他继续做她
的男朋友,否则就要对贺男提起强制性交告诉。
贺男发现事态严重,连忙安抚女友,同时答应女友的要求,并签下了由女友拟好的契约,
内容约略为贺男必须继续当她的临时男友,要继续陪她出去玩,若是贺男没有履约,就必
须赔偿她500万元。
贺男签约后虽然依约赔女友出去玩几次,但事后仍无法接受女友的想法,最后索性爽约,
不想再与女友藕断丝连,女子发现贺男欺骗她,不想再当她的男朋友,气得提出告诉,指
控2人分手当天,她去贺男家收拾衣物时,贺男竟违反她的意愿,跟她要分手砲,她不愿
却遭贺男硬上。
贺男到案后坦承当天有与女友发生性关系,但辩称当天两人确实在提分手,只不过沟通后
和好如初,所以床头吵床尾和,很自然的发生性关系,因此那天不是“分手砲”,是“和
好砲”,同时贺男还拿出双方签的契约,证明事后他们还有在一起,只是最后真的个性不
和而分手。
检察官看了一下双方的契约,确认这份契约是双方签立,2人在那次发生性关系后,还曾
一起出游,若真的贺男违反女子意愿硬上,为何女子仍要对方当她男友、陪她一同出游,
这与常情有违,因此认为全案仅为女子单一指诉,并无其他事证可以证明贺男涉性侵,因
此处分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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