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来源: 联合新闻网
新闻中的法律/开征耗水费的必要性
2022-02-13 23:40 经济日报 / 王艺峰
《水利法》第84条之1于2016年公布实施,水利署随即研议《耗水费征收办法》草案,并
于去年底预告相关草案,预计今年7月实施,开征后前三年减半征收相当于提供厂商改善
用水设备的缓冲期。
耗水费征收期间为每年1月至4月、11月及12月,也就是枯水期间。单月使用自来水及地面
水之总用水量逾9,000度者为征收对象,超过9,000度者,以每度3元计;至于在地下水使
用上,费率一律3元。
台湾虽然降雨丰沛,但并不能算是一个水资源丰富的国家,前年跟去年的旱灾可以发现,
水在台湾是一个愈来愈珍贵的资源。而当产业、经济发展都必须要有稳定供水,如何促成
用水大户更加节约、有效率使用水,这就是开征耗水费最重要的目的。
水利署从2016年就开始收集各界意见,拟定耗水费草案,过程中社会对于耗水费征收技术
性问题及必要性都有所讨论,如环保团体就希望可以课征重一点,产业界则反之,所以都
在进行政策沟通。
水利署考量到水是产业跟民生必需品,因此调整耗水费也会造成物价波动,也要考虑民生
承受度。再加上台湾产业相当广泛,有收益相当高的高科技产业,以及获利一般的传统产
业,因而必须花很多时间来琢磨这些产业的容受度。
耗水费以9,000度为分界是因现阶段要求若厂商每天用水300度,也就是一个月9,000度,
就必须提送用水计画书,让水利署无论在稽核跟管控上比较容易,也让新制度实施上较顺
利。另外,水资源管理应该采取“抓大放小”,先把用水量最多的先掌握住,所以针对
9,000度以上先控管。
为促使用水大户加大节约力道,使用再生水、海淡水及投资节水设备经费等均可减征,最
高可减征六成。
而此次公布草案为耗水费课征大原则,另外针对产业别节水原则,也就是用水人可取得全
国认证基金会(TAF)认证可执行水资源效率管理系统声明书,节水回收率达到同行业公
告之标准者减为2元,比同业标准更好的优等企业者减为1元。
针对产业别回收率标准,因为每一个行业性质不同,生产节水状况也不一样,因此会针对
不同产业订定不同回收率。而产业回收率在过去用水计画及环评都有比较粗浅的数值,还
会纳入厂商实际回收值再做调整,可以更多厂商可以达到减免。
过去在各产业别回收率是耗水费办法较难沟通阻碍,但回收率是一个科学标准,我们依照
现有的科学数据来做分析,厂商跟各产业工会意见会邀请工业、科学园区主管机关来提供
修正意见。
这些回收率在政府相关制度都已经存在,也许期间必须经过微调,因此水利署还是有信心
在今年7月前订定出各产业别的回收率,让耗水费如期上路。
(本文由水利署副署长王艺峰口述,记者钟泓良采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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