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TVBS
2.记者署名:
记者 张寓科 / 摄影 林隆士 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免费加面“吃不完罚$1000” 挨轰:是在哈囉
4.完整新闻内文:
很多餐厅都会提供免费加饭加面优惠,不过台北市一家知名拉面店,竟然在外墙贴出公告
写下,加面吃不完的话就要罚1千元,引来民众砲轰说,一碗面最多才300元,吃不完大不
了再付一碗的钱,觉得罚1千元实在太夸张。
大口大口吸著拉面,主打道地日式风味,吃一碗还不够。 消费者:“老板,帮我加2球面
。” 加面不用钱,但吃不完,这下真的要兜著走。 记者张寓科︰“其实老板还有说,这
个拉面是可以免费加面的,但是如果你加了面吃不完,还需要另外再付新台币1千元,因
此也备受争议。” 同集团不同分店,北市知名拉面店,还没对外营业就先贴公告,原价
300元不到的拉面,吃不完竟然要付$1000。
民众:“因为每次吃不完,都是付清洁费或是面的钱还可以啦,那1千元是在哈囉?” 真
的是在哈囉,但没吃完要罚多少,可不是老板说了算。 律师刘韦廷:“不管从消保法第
12条,或从民法247条之1的规定,这种额外加诸消费者,不相当的惩罚或约定,是显失公
平,是会被视为无效的。” 明显违反平等互惠原则,律师说真要罚,最多也就是一碗面
大约3百元的钱;不过员工说,会这么做是因为遇过不好经验。 拉面店员工:“加2球可
能吃个1、2口,然后根本原封不动放在那里,大家如果一看到免费这两个字,就开始不会
衡量说,自己根本吃不下。”
不过后续会再跟老板讨论,否则也怕吓跑客人。 记者张寓科︰“想要吃一碗拉面,到底
有多难呢?我们可以看到,老板在门口这边,洋洋洒洒列出9条规定,还没吃到面,就已
经看得头昏眼花。” 规定说,每人低消1碗拉面、吃剩的不能打包,另外得全员到齐再排
队,如果自备容器加面带走,老板会报警。虽然为了一碗面吃不完,警方也不见得会受理
,但老板把丑话说在前,要你别贪小便宜。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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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https://youtu.be/mwgv7dN1RW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