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中国时报
2.记者署名:陈志贤
3.完整新闻标题:办机敏案件防泄密 高检署拟建“M化车”团队
4.完整新闻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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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机敏案件防泄密,高检署拟建“M化车”团队。(中时数据库)
“M化车”近年来成为警调办案利器,台湾高检署基于检察机关拘提人犯、执行发监、侦办
共谍案等机敏案件需要,已研究评估将“M化车”导入检察机关的可能性,目前已经着手选
派检察事务官进行“M化车”培训,未来计画建立检察机关“M化车”侦蒐侦查团队,高检署
表示,将视检察机关个案量能需求,不排除编列预算采购“M化车”。
依据高检署“检察机关导入M化侦查网络移动电话定位系统之介绍与评估”指出,因科技进
步,致查缉犯罪难度增加,“M化车”侦查网络移动电话定位系统,为近年经常运用之科技
侦查手段。目前包括调查局、警政署、海巡署、北市及桃市警察局等5个单位拥有“M化车”
。
高检署认为,以现今社会型态,移动电话几乎已成生活所必需,且通讯方式亦为手机通讯软
体,已与过去语音通话明显不同,目前检察机关并无自己的M化侦蒐设备或团队,侦办案件
中如需要进行即时目标之手机定位,若无司法警察机关协助,无法进行自主侦查,对于需争
取时效、机敏案件等紧急重大案件,可能因无法掌握侦查资源而错失即时侦查契机。
而且检察机关若拥有自己的M化侦蒐设备,亦可避免侦查资料外泄,强化侦查保密性,加上
司法警察单位长期希望研议修正《调度司法警察条例》,将“检察官因办理侦查执行事件,
有指挥司法警察官、命令司法警察之权”限缩于侦查范围内,不包括执行案件,因此为了日
后检察官拘提人犯、发监执行的需要,“M化车”有其必要性。
高检署目前就人员请增、培训及经费等方面, 研拟三阶段规划,近期规划:是选派具有相
关专业检察事务官至司法警察机关见习,了解M化侦蒐相关设备功能原理及操作,请增额外
专业人力并完成团队人员培训,建立检察机关M化侦蒐侦查团队。中期规划:与司法警察机
关合作,借用设备,熟悉设备使用。长期规划:视实际运用情形,逐年编列相关维运及扩充
调整经费。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20208001131-260402
6.备注:
M化侦查网络系统(M化车)可透过个人手机讯号,进而取得其所处位置,甚至有录音、录
影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