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iwi0526 (wiwi)》之铭言:
: 朋友的工厂前的空地也被停过,
: 他就贴纸条在车上说他二天后,
: 土地要做整理,请车主开走,
: 然后报警处理,二天后车主没来,
: 又报警请管区的来,在他们面前
: 用推高机,把车子放在马路上
: 然后管区就能查车牌,请车主开走
正常啊,我发文写法院经历,一堆网友来信,我也跟网友遇到相同的问题,就是法官当庭被我抓包标准不一时,就开始答非所问,硬拗这只是见解不同,一切都是见解变了,最后跳一句“你又没考上司法特考,你也不是律师,不要以为通识课修过几堂法律就了不起,就很懂了!”
问题是我找到的是“司法院重要参考判决”,还有我之前案子的法官也是这样判的,这次遇到的法官突然见解不同逼我认罪,我拿出之前我的前案当庭抗辩,抗议标准不一,法官就突然骂我没考上司法特考只是法盲凭什么抗议!
后来我要声请开庭录音光盘,也被以个资法的理由拒绝,十分诡异~
以下是网友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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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大您好!
很认同您的观点与看法,台湾司法就是人治
因我的帐号无法PO与推文,可以的话请您帮我在PTT讲述我的遭遇
台湾目前司法还有一大问题,就是故意不给当事人"民事"开庭光盘
硬要胡扯个资法,国家机密法,每个法官在庭上就是高高在上,就算偏袒一方
也不你来查,因为就是不给你开庭光盘,法官可以当全员兼裁判,直接判你驳回声请
就算二审也是找同院的同事唬烂法条判你驳回声请,逼你花大钱请律师宋最高院。
人家欧美国家开庭光盘早在20多年前就直播让大家来观审。
台湾连声请个开庭光盘都要法官施舍,难怪法官能不受限制偏袒一方,
让人感到毫无公信力公平度可言。
就算你申诉法官,也是没消没息,投诉单位只会跟你回复:这部分是法官裁量权
那怎还会有开庭光盘声请办法 这条法律?
这条法上面也根本没有提到过声请开庭光盘须法官裁定,
当事人本就被法律赋予可声请开庭光盘,为何许多法官都很故意不给声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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