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苗博雅一一指出,“公立托婴、图书馆、亲子馆、各种公共服务、公有场馆都是用纳
: 税人的血汗钱创造的。”只要符合资格,就应让市民使用,而非以“先注册台北通”为前
: 提。
以上提的这些,图书馆、亲子馆、公有场馆,
每一个办证都要提供个资,
所以以资安的角度来看,
台北通整合这些场域,
只要提供一次个资,就可以享用图书馆、亲子馆、公有场馆,
反而对个资外泄的风险比较低耶,
更何况有些图书馆资安做的之差,
个资还要提供给图书馆才能办证...
依造苗的说法这些是纳税人的权利,
为什么去图书馆办证还要提供个资?
难道是台北市以外的图书馆办证都不用提供个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