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记者署名:
李欣芳、王孟伦
3.完整新闻标题:
电子烟伤肺、致死禁用 加热菸纳管不禁止
4.完整新闻内文:
行政院昨召开院会通过“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禁止吸菸的年龄提高至未满二十岁,另
禁止电子烟、加味菸,也纳管加热菸,引发各界热议。卫福部细说分明,强调一切以保障
国人健康为优先考量。
防青少年误用 加味菸也禁用
卫福部说明,电子烟因造型新奇,经常添加特殊口味,成分复杂多变,健康危害难以掌控
,国际上已出现多起严重肺伤害,甚至致死之案例,我国也在一○九年出现电子烟肺伤害
的高度可能个案。且电子烟明显具有导引青少年及未曾吸菸者使用菸品之入门效应,因此
将禁止包括电子烟在内之各式类菸品之制造、输入、贩卖、供应、展示、广告及使用。
而禁止加味菸,也是要避免儿童及青少年因好奇而接触菸品,及避免吸菸者产生愉悦感,
或误以为加味菸较不具危害而持续吸菸。
不过,董氏基金会质疑,政府未禁止加热菸而只是纳管,会替菸商开后门,恐怕会出现混
合型的加热菸。国健署长吴昭军回应,这类产品为类菸品的一种,仍要依法审核通过,不
会有开后门的问题。
至于禁止吸菸的年龄由未满十八岁提高至未满二十岁,有菸草业指出,现阶段的公投年龄
限制为十八岁,各党推动修宪的“选举年龄”共识也是从二十岁降至十八岁,禁止吸菸的
年龄却反其道而行提高至未满二十岁,作法不符潮流。
卫福部解释,美国研究显示,吸菸年龄延后,成瘾的机率变小,提高购菸年龄,效果相当
于提高菸税使菸价上涨四十%。强调美国、新加坡、泰国,均已提高禁止吸菸年龄至未满
二十一岁或二十岁。
外商菸品公司支持修法
表态支持菸害法的外商菸品公司表示,希望行政院版本修正草案尽速获立院通过,“让社
会各界都能有明确的法规可以依循”。但也有菸品通路商表示,这次推出修法版本不够周
延;举例来说,在日本,加热菸(菸体)本身不能广告,但其电子设备装置是可以广告,
但修法版本并未写出我国是禁止或允许?相关业者将无所适从。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is.gd/1lK5RG
6.备注:
前阵子妇幼团体吵着要禁香菸
搞得我们政府头很痛
但因为抽纸菸人口比较多
怕禁纸菸会造成
菸(钱)民(赚)崩(不)溃(够)
因此拿这几年来一直处于灰色地带的电子烟挡枪
毕竟因为没有立法管制所以通路超混乱
造成社会乱象一堆
民众都一定会快乐买单
再请各大新闻发文,医生批判电子烟
把他形容的比核能爆炸还可怕
害我差点都忘记抽香菸也会得癌症
如果真的有心想要让大家减少抽纸菸
一包卖500一定戒菸的人一堆
看政府想不想跟缺不缺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