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ydrasmith31 ()》之铭言:
: 教师指挥交通基本上违法的
: 一旦发生擦撞事件
: 案件到了法院都是老师违法指挥要吞刑责
: 基本上国中生小学生又不是白痴
: 弄得他们不会过马路一样
: 走远一点就有天桥了
: 偏偏一定要大张旗鼓
: 一堆老师吹哨子弄红布旗
: 大张旗鼓弄个正门口穿越口
: 造成社区行车危险 居民不便
: 唯一的用处就只有
: 校长在特定的时刻登场
: 对权贵家长挥挥手
: 他妈的就是为了这个而已 每年害了多少教师
: 教师轮值交通导护 学生在教室出事 请问法院如何判决
: 答案是该教师负法律责任 考绩乙等
: 教师轮值交通导护 遇到车辆肇事 请问法院如何判决
: 答案是教师没有交通指挥权 是违法指挥 要负法律责任 考绩乙等
: 妈的就是为了满足上面的虚荣心弄得交通导护
: 国中小校长拍一下本校交通导护阵容
: 上传群组
: 互相比较
: 根本没屁用啊
: 扰民
第 7-2 条
汽车驾驶人之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当场不能或不宜拦截制单举发者,得迳行举发:
五、违规停车或抢越行人穿越道,经各级学校交通服务队现场导护人员签证检举。
第 82 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责令行为人即时停止并消除障碍外,处行为人或其雇主新台币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罚锾:
十一、交通勤务之警察、依法令执行指挥交通、交通稽查任务及各级学校交通服务队现场导护人员以外之人员,于道路上拦阻人、车通行,妨碍交通。
争取十几年
就只有争取的这两条
不能说交通导护没有任何合法的权力
但真的很薄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