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医界最大涉逃漏税案 二审改判25名军医有罪

楼主: B0858B   2021-12-30 00:22:11
1.媒体来源︰中央
2.记者署名︰刘世怡、李锡璋
3.完整新闻标题︰医界最大涉逃漏税案 二审改判25名军医有罪
4.完整新闻内文︰
三军总医院院长王智弘等27名军医105年被控“假捐赠、真逃税”,遭违反税捐稽征法起
诉。一审判27人无罪。二审今天维持2人无罪,但改判王智弘等25人有罪,刑度为2月至1
年。
二审判无罪医师仅俞志诚、林信隆;改判25人有罪包括李瑞华、王智弘、谢宗保、戴明正
、陈金顺、林石化、彭家勋、陈建同、李蛮刚、阮春荣、陈锡洲、陈登伟、潘如瑜、詹德
全、陈正荣、吕庆祥、戴念梓、吴佳骏、蔡建松、陈乔鸿、王定伟、苏庆祥、张正昌、陈
立光、邱贤忠,刑度为2月至1年徒刑不等,均可易科罚金。可上诉。
全案缘于,台北地检署于民国105年侦结这起被评为医界最大的涉嫌逃漏税案,指控前国
防医学院院长、中研院院士蔡作雍等人,涉嫌透过思源基金会、成汉基金会,从民国94年
起至98年,接受超过200名医师捐款,基金会再以补助研究费方式“回流”95%捐款总额给
捐款人,涉嫌协助“假捐赠、真逃税”。
蔡作雍等225人认罪并缴交处分金,获北检处分缓起诉;王智弘当时任职陆军后勤指挥军
医处处长,共27名军医不认罪,遭北检提起公诉。
一审台北地方法院107年6月间认定,27名被告领取基金会补助金额,并非该年度捐款的
95%,捐款与补助金额比例各有不同,甚至有被告捐款金额高过补助金,检察官主张全体
被告均以“实际上仅捐款5%,却取得100%金额捐款收据”的假捐赠、真退税不正方法逃漏
税捐,缺乏依据。
一审判决书提到,调查局笔录有瑕疵,且基金会成员作证时也未证述基金会将捐款金额以
95%退回给原捐款人的经过,全案事证不足,判决无罪。
案经上诉,二审高院审理后认为,依思源基金会执行长、成汉基金会执行长、基金会会计
等人陈述,以及基金会之捐款进帐方式资料,认定基金会有提供捐款人可以捐赠名义捐款
,并可向基金会提出研究、论文、进修教育或学术及社会公益事务活动等资料申请奖助,
再由基金会以奖助名义,于捐款金额之95%范围内,将款项回流给捐款人。
二审指出,基金会提供此模式,就捐款人而言,在短期内即可取回大部分之款项,再加计
可扣抵税额之利益,明显远高于所支出之剩余款项,此等款项犹如在捐款人之左手、右手
间流转,捐款人毫无付出,却可无端获取扣抵租税之利益,明显非无偿之捐赠。
此外,就基金会而言,实际上仅取得捐款金额约5%之小部分款项,显然无法供基金会以增
进公共利益之设立目的,对基金会并无实质上之利益,不符合捐赠之目的,也不符合基金
会捐助章程所定之奖助意旨。
二审合议庭认为,这样的模式不符合捐赠、补助等行为之本质,显然是假借捐赠之名义,
基金会据此开立之捐款收据,内容自属不实,捐赠人据此列为扣除额申报税捐,构成“不
正方法逃漏税捐罪”。
二审考量,25名被告于不同年度的申报逃漏税捐行为,属分别起意而为,且时间可以明显
区隔,应予分论并罚。
5.完整新闻连结︰https://www.cna.com.tw/news/aloc/202112290138.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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