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关于警察攻坚

楼主: XDGC (ID说明一切)   2021-12-24 08:47:31
※ 引述《uu70904 (人生海海)》之铭言:
: 从小到大有个疑问就是…
: 警察们为了抓穷凶恶极的歹徒
: 与他们发生枪战 那流弹打入民众家中造成人命财务损失
: 是要算警察杯杯的还是歹徒的?
: 假如在巷弄开战…
: 很多人喜欢在自家门口停车(没画线或者白线)
: 被流弹波及乡民会体恤警察杯杯辛苦 故而自己掏腰包修理吗?
: 还是歹徒跟警察一并求偿
: 有卦不?
觉得文长的可以直接END看结论
依《国家赔偿法》第2条第2项
公务员于执行职务行使公权力时,因故意或过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权利者,国家应负损
害赔偿责任。公务员怠于执行职务,致人民自由或权利遭受损害者亦同。
及同法第6条
国家损害赔偿,本法及民法以外其他法律有特别规定者,适用其他法律。
可知警察因故意或过失不法侵害造成损失时,国家负有赔偿义务,且国赔法为普通法,遇
到特别法时应做为补充
依《警械使用条例》 第11条
1.警察人员依本条例规定使用警械,因而致第三人受伤、死亡或财产损失者,应由各该级
政府支付医疗费、慰抚金、补偿金或丧葬费。
2.警察人员执行职务违反本条例使用警械规定,因而致人受伤、死亡或财产损失者,由各
该级政府支付医疗费、慰抚金、补偿金或丧葬费;其出于故意之行为,各该级政府得向其
求偿。
3.前二项医疗费、慰抚金、补偿金或丧葬费之标准,由内政部定之。
依原PO上述,警察合法用枪之相对人为歹徒,而“无辜”受波及者为第三人,若是无辜第
三人因警察“合法”使用警械而受有损害,各级政府应赔偿无辜第三人。
而若是“违法”使用警械,无论是“无辜”第三人或是“违法”歹徒,应由各级政府赔偿
之。若故意违法使用警械,各级政府可向该员警求偿
求偿金额
极重度残障或死亡,最高赔偿250万,死亡可再多补偿最高30万丧葬费
重度残障最高150万
中度残障100万
轻度残障70万
残障标准比照《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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