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父为遭性侵致死女儿复仇 凌虐对方致死判

楼主: Aforapril (雨天)   2021-12-23 13:22:09
※ 引述《Aqqqa (Aqqqa)》之铭言:
: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5982417?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 父为遭性侵致死女儿复仇 凌虐对方致死判重刑
: 2021-12-23 12:02 联合报 / 记者白锡铿/台中即时报导
: 林男怀疑女儿生前遭王男等人下药迷昏性侵并拍摄影片,才会于4年前服药轻生,欲迫使
: 王男招认供出涉案人及交出影片,2年前由曾姓友人等人挟持王男,王供出庄男是涉案人
: ,但庄否认,与王相互推托卸责,曾嫌等人以热熔胶、棍棒、电击凌虐,造成王全身伤痕
: 累累,受有119处棍棒伤、7处电击伤,致王伤重惨死,而庄也伤痕累累,台中地院依伤害
: 致死等罪将林男判刑12年4月,同伙的曾男判刑10年8月、蔡男8年6月。
: 合议庭审酌,林男(54岁)不思以合法手段解决纷争,仅因自己认定女儿与王男等人有所
: 冤仇,即与友人曾男(33岁)共谋犯案,曾不仅答应参与,更积极出面策画安排,找友人
: 蔡男(34岁)参与,出于缜密计画及分工,私行拘禁王、庄过程中更曾予以痛下重手欺凌
: ,手段凶残,造成王惨死,犯后未与王的家属和解;但曾、蔡已与被害人庄男达成和解,
: 庄表示不再追究。由法官分别予以判刑。
: 判决书指出,林男认女儿(已)生前曾遭绰号“咖啡”的王男、及其他不详的人共同下

: 迷昏性侵后拍摄相关影片予以威胁,并认这是女儿于2017年11月间自行服药轻生的原因,
: 但无确切证据。
: 2019年6月间,林男将此事告诉友人曾男,欲迫使王男招认供出相关人及找影片,而经曾
: 男应允,曾再邀集蔡男、绰号“空军” 等人参与,同年7月28日循线寻获王男后,将王男
: 带至摩铁盘问,王表示绰号“小天”的庄是主要涉入,并称会找寻提出影片,林男等人遂
: 要求王男书写道歉书、涉嫌成员名单,再下跪认错后,始让王离去。
: 至2019年8月10日晚间,曾男等人假意邀庄男至KTV唱歌,待庄男与胞弟赴约后,挟持庄男
: 兄弟至彰化县花坛乡一处三合院,叫庄与王男相互对质,但2人互相推托卸责,曾、蔡、
: 男子阿昭(另案审理)、李男(已殁)等人分持热熔胶条、棍棒、电击棒等物殴打。
: 致被害人王男总计受有左右手腕綑绑痕、额部、背部、臀部及左右下肢等部位至少119处
: 棍棒伤、右上胸壁,右胸壁外侧及右大腿外侧等部位至少7处电击伤、左右手、左右脚、
: 头部前面、胸腹部、阴囊等部位多处不规则形瘀伤与擦挫伤等伤势,进而引发横纹肌溶解
: 症、大范围皮下组织及肌肉出血、呼吸道呛入胃内容物,终致王男死亡。
: 另外,庄男也遭凌虐,经送中国医药大学附设医院急救,经诊断有双上肢肌肉损伤并发腔
: 室症候群、全身瘀挫伤、纵膈及皮下气肿、横纹肌溶解症、急性肾衰竭及肝发炎等伤势

: 经警循线逮获林男等人。
法规名称: 中华民国刑法
第 271 条
杀人者,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前项之未遂犯罚之。
预备犯第一项之罪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 277 条
伤害人之身体或健康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犯前项之罪,因而致人于死者,处无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伤者,处三年以上
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不知道这篇记者在写什么,也没看过判决书
但依据上文所述,当事人应该是有杀人意图,且预谋。
法官用伤害致死罪判应该也是有同情部分
但是记者写重判12年
要重判怎么不用杀人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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