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比特犬咬死童恐处死 萌憨讨摸撒娇模样曝

楼主: s2678132 (LONG)   2021-12-05 23:34:46
※ 引述 《nicolaschen2 (ii)》 之铭言:
:  
: ※ 引述《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之铭言:
: : 精神病患杀人后装可怜
: : => 演的啦 每次都说嫌犯原本很乖
: : 狗杀人后装可怜
: : => 好可爱 牠好无辜 这么乖
: : 有没有狗本根本是废死团体的八卦?
:  
: 不是吧!感觉乡民比较像是法盲才对!
:  
: 2014年10月在士林发生了一个悲剧。老公带着怀孕老婆回到家后,听到屋内有声响,老公
: 在浴室发现入屋窃物的男子,有武术基础的老公为了保护老婆,与该名男子在浴室打斗,
: 并嘱咐妻子报警,警察到场后,发现该名男子面目惨黑,便呼叫救护车,送医后男子不治
: 。
:  
: 乡民:法官法匠,最好之后你家被抢。
:  
:  
: 被铁链绑住的比特犬,家被陌生人士(虽然是个三岁小孩而已,狗会分辩吗?)闯入。为
: 了守护自己的家,失口咬死了入侵者。
:  
: 乡民:垃圾饲主养这种狗,安乐死啦!
:  
:  
: 乡民的逻辑就是这么好笑。
你逻辑不太好
拿有智商的人跟狗来比,你是把第一案屋主的智商当狗看?
而且第一案会被判有过失,是他自己承认的,他自己承认知道小偷可能昏过去且会有生命危
险,但他仍然选择持续压制,这不叫过失致死不然呢?
你故意写成打斗,明明就是小偷躲在厕所不出来,男主人有足够时间可以带家人到安全地方
并且报警,但是男主人选择去厕所压制小偷,并且在他知道会让小偷窒息死亡的状态下就选
择继续勒住小偷
这不判过失致死才是恐龙法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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