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马来西亚籍女大生命案监院纠正台南市警局

楼主: jabbd (路人全)   2021-10-21 18:47:38
中央社
中央社记者陈俊华
马来西亚籍女大生命案 监院纠正台南市警局归仁分局
新闻内文:
(中央社记者陈俊华台北21日电)
马来西亚籍女大学生去年在台南遭强掳杀害,
台南市政府警察局归仁警分局大潭派出所警员未依规定受理报案,
衍生其后女大生命案,归仁警分局未落实监督,
核有重大违失,监察院通过纠正。
马来西亚籍大学生A女去年10月28日晚间从校园返回宿舍,
步行经过台铁沙仑支线高架桥下便道时,遭梁姓男子强掳杀害。
但在案发前的民国109年9月30日晚间,
另名同校学生B女遭梁男摀住口鼻欲强行拖走,幸好挣脱,
但事后向归仁警分局大潭派出所报案时,警方未依规定受理。
监察院透过新闻稿指出,
5日通过弹劾时任大潭派出所警员高武源、所长张忠肯及归仁警分局长杨庆裕等3人;
19日监察委员张菊芳、陈景峻、林国明提出调查报告,
对台南市政府警察局归仁警分局未落实监督机制、
覈实查证机制等重大违失提案纠正,并经委员会审查通过。
调查报告指出,警政署对本案违失进行成因分析,
归纳出受理员警怠惰、有破案压力、开单规范让员警有推诿解释空间、
中高层干部及地方首长关注辖区刑案数据压力,促使员警推诿不受理等。
张菊芳、陈景峻、林国明表示,如果员警只重视绩效文化,
可能导致承办员警未依规定受理报案,
加上主管层级如果也只重视绩效文化,
监督机制难以发挥效能而失灵,
本案凸显警政机关为刑案破获率所衍生的绩效文化,带来不良影响。
监委指出,A女命案侦破后,因梁男坦承对B女犯案,
警方才通知B女到大潭派出所制作报案及指认笔录,
属“受理报案发现刑案未报,破案始报”的匿报违失责任。
大潭派出所、归仁警分局的主管层级未落实监督、要求承办员警依规定受理报案,
显见监督机制失灵,
归仁警分局及大潭派出所核有重大违失,应予纠正。
监委表示,109年10月30日归仁警分局制作新闻稿及分局长受访时的发言,
都传递B女未曾到派出所报案的错误讯息,显与实情不符,
这只需调阅B女报案的监视器录影画面就可得知实情,
显见归仁警分局覈实查证机制未能有效落实,核有重大违失,应予纠正。
(编辑:苏志宗)1101021
新闻连结 :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2110210136.aspx
备注:
另外新闻没提的部分,根据监察院的新闻稿最后还有要台南市政府改进
"台南市政府曾召集“1029扩大校园安全会报”会议,进行全面施政革新,
例如:于案发现场装设监视器、设置巡逻箱,以及修复路灯等补救措施,
但本案履勘时发现各待改善项目尚未全部完成,
因此台南市政府应密切督促所属积极落实改进。"
监察院新闻稿:
https://www.cy.gov.tw/News_Content.aspx?n=125&sms=8912&s=21843
不愧是台南市长西瓜,一开始称赞警察:就是不会吃案
后来质疑吃案再跳出来反驳:如果吃案怎可能6小时破案?
最后有人说那路段路灯一片黑,
又出来放话说:该处仅2盏路灯不亮,呼吁大家尊重事实。
反正现在也没人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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