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MPHIBIA (amphibia)》之铭言:
: 身为一个游戏宅,其实现在许多游戏动作表情捕捉跟真人已经非常相近了
: 比如死亡搁浅里的主角就请阴尸路的十字弓男诺曼·李杜斯主演
: 其他还有一些电影界的知名导演/演员如迈兹·米克森、吉勒摩·戴托罗等等
: 其他的游戏像Beyond: Two Souls的Ellen Page也都是类似的技术
: 相信再过不久的将来,以现在电脑进步的速度,以后很可能连动态捕捉的程序都不用
: 也不用再像以前玩RPG前,还要自己在那边捏主角的五官,直接丢一段影片就建模完成
: 至于各种动作与剧情,也不再只能套用已经拍好的“动作片”去换头
: 很可能会像现在各种游戏一样可以让使用者“操控”电脑中的角色做出各种随意的动作
: 基本上只要不是外流散布,难道到时候连使用这些未来的动画软件,也变成非法的吗?
很多游戏跟电影目前还是找真人演员,在他们身上跟脸上黏上传感器
凭空捏造还是颇难的
但可以想见的是,之后的技术走向就是找大妈来当演员
然后套上鲨鲨套件之类的角色演出一场可爱的歌舞影片
在法律方面,其实你把他想成平面合图会比较好理解
合图因为容易有破绽,民众普遍看到夸张的图会不信
所以除非到妨碍名誉、牟利、侵犯著作权的程度,基本上大家都当meme来看
现在是微调过的影片可以假乱真,用小萤幕就更难辨真假
所以又拿出来炒一遍
前面文章一堆人说外国都没人管的,这是错的
美国就已经有造谣跟重制照片的相关法律
只是平常的案件都是小屁孩合好玩的图所以没人理,也很难找
但如果你制造了一个美国总统乱七八糟宣战的影片试试看
绝对是马上被FBI抓出来先关小黑屋
因为这已经到了威胁到人身安全或甚至可以上升到恐攻
所以塔绿班这边就很怪怪的了
中华民国也是有重制照片,而且妨碍名誉比美国好告超多
小玉类似的案件已经有很多条可以去办了,主要就是民事可能会缠讼很久
所以合理猜想,塔绿班大概是要从箝制言论自由的方面去“修法”了
蛮可怕的,越来越共匪化
(岔题:美国基本上辱骂人没事,自己的观感属于言论自由
告成功的一般是捏造证据的夸张案件,或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危害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