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恰好是不能这样比的一个例子,
今天如果斯卡罗都是私人资金,那也许还有资格呛别人自己去拍一部
但斯卡罗拿的是政府一笔在台湾算超大笔的资金,结果整摊搞砸
搞砸后有人不满意若呛别人为何自己不拍,那也得给别人同等的资金补助才行
所以斯卡罗恰好是比较没资格说别人批评它就自己去拍一部的戏剧
而现在真正的问题是,公家补助或招标大笔的钱结果搞砸了
请问有人需要负责吗?
还是只要拿到资金就算得到免死金牌,所谓很多人讲的肯拍出来就很不错了,到头来品质
不用对什么人负责,而负责审投标或补助的也可以同样两手一摊
那这样其他实体的标案为什么搞砸就比较容易被追究呢?
台湾有时候就是一票观众对戏剧太过宽容,才会导致有人在问为什么台湾拍不出某些戏剧
时,结果一堆人先检讨问的人而非检讨戏剧圈,这有时真的很像某种国内以往保护某些产
业,结果那些产业多年仍毫无竞争力的情形
※ 引述《EricTCartman (阿ㄆㄧㄚˇ)》之铭言:
: 有些原住民对《斯卡罗》很不爽
: 为何不自己拍一部?
: 台湾原住民估计有50万人
: 斯卡罗斥资1.5亿元
: 每个原住民出300元 补助领少一点
: 就能拍出一部原住民大片 还能全部都由原住民出演 原住民编剧
: 大不了 原民会预算有90亿元
: 拿个一个亿出来 也不算难事吧
: 还是经费都拿去买小米酒 再来干谯其他人都乱拍 不尊重历史
: 有没有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