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卦] 台湾的居住正义要怎么定义?

楼主: boxoxox (BB)   2021-09-20 10:45:03
很好奇啊
如果居住正义是"居住权"
联合国《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公约》第四号一般性意见指出,居住权是“安全、和平和尊严
地居住某处的权利…所有人都应受一定程度的保有权保障,以确保得到法律保护而免遭强
制驱逐、骚扰和其他威胁。”
就算拿全台地价最贵的,首都台北来说
那现在离上班工作地点通勤1hr的地方
淡水/基隆,这两个地方
你买得起房子是你的就满足了安全和平尊严的居住权利
还是说台湾的居住权,定义是工作地点半径多少公里内
才叫做居住正义.
但好像很多人不认为居住权叫居住正义?
那居住正义到底是什么
有没有正义发声者能够帮忙解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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