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半年疫情发作大家相忍为国也就算了,现在只剩零星个案还拿着鸡毛令箭
限制东限制西,烤肉禁止,某些县市甚至连串门子也禁止
拿个法条就是 传染病
第 37 条
地方主管机关于传染病发生或有发生之虞时,应视实际需要,会同有关机关(构),采行下
列措施:
一、管制上课、集会、宴会或其他团体活动。
二、管制特定场所之出入及容纳人数。
三、管制特定区域之交通。
四、撤离特定场所或区域之人员。
五、限制或禁止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搭乘大众运输工具或出入特定场所。
六、其他经各级政府机关公告之防疫措施。
各机关(构)、团体、事业及人员对于前项措施,不得拒绝、规避或妨碍。
第一项地方主管机关应采行之措施,于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成立期间,应依指挥官之指示
办理。
讲白了地方主管机关只要有公告的防疫措施,说你违法就是违法
但宪法第 14 条 人民有集会及结社之自由。
而集会游行法
第 8 条
室外集会、游行,应向主管机关申请许可。但左列各款情形不在此限:
一、依法令规定举行者。
二、学术、艺文、旅游、体育竞赛或其他性质相类之活动。
三、宗教、民俗、婚、丧、喜、庆活动。
室内集会无须申请许可。但使用扩音器或其他视听器材足以形成室外集会者,以室外集会论
室内群聚与人民集会自由 相牴触了吧
有没有室内群聚违宪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