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记者吴佳蓉台北13日电)
台湾35档基金投资中国军火工业 金管会4点说明
针对国内有35档投信基金投资中国地区,并涉及国防军火或人权争议相关企业,金管会
今晚发出4点说明,强调已提醒投信事业,应注意相关风险,落实尽职治理,避免投资人
权争议或军火武器标的。
美国政府今年6月公告,中国大陆59家军火工业应列为禁止投资对象,有媒体报导,
国内目前有35档基金投资这类中国大陆国防工业公司。
对此,金管会做出四点说明,第一,投信事业运用投信基金资产进行投资,应秉持专业
及诚信原则,谨慎投资并进行相关风险控管。
第二,现行39家投信业者均已签署“机构投资人尽职治理守则”,根据守则内容,业者
应肩负尽职治理责任,将被投资公司在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等面向表现纳入
考量,于执行投资时,宜考量被投资标的发行公司的公司治理情形,包括是否善尽环境
保护、企业诚信及社会责任等,作为投资参考的规范。
第三,已提醒投信事业,于运用基金资产时,应注意被投资公司的公司治理情形,避免
投资人权争议或军火武器等相关标的,若投资标的涉及中国地区,应注意相关政治、
ESG及投资风险,以保护投资人权益,后续将持续注意其投资情形。
第四,也会就投信基金投资中国地区标的的相关控管机制,请相关部会提供意见。
(编辑:杨凯翔)
https://www.cna.com.tw/news/afe/202108130345.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