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法规仍写“残障” 身障者好受伤

楼主: YeezyBoost (350)   2021-07-05 18:05:28
法规仍写“残障” 身障者好受伤
2021-07-05 01:11 联合报 记者范荣达、张裕珍、陈秋云、徐白樱/连线报导
“残障”、“伤残”等用语具歧视意味,身心障碍者权利公约施行法2019年虽已修正,
但不少县市法规至今仍用残障等字眼。苗栗县府近日提案县议会重新修正“苗栗县公园
管理自治条例”,将“残障”改成“身心障碍者”以避免歧视,桃园、新竹等县市也著
手修改用词,但多数县市政府都尊重民间团体自行决定修正与否。
苗栗县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推动小组委员王封台因小儿麻痺症不良于行,从小被叫“跛
脚仔”,年少时还因此赌气回家骂妈妈“怎么把我生成这样?”后来出社会选里长,也
被对手呛跛脚仔怎么出来选?但因此激发斗志,当选里长,现在是苗栗市代表会副主席

63岁的王封台庆幸自己走出被歧视的阴影,他说“残障”好像没什么,就如“跛脚仔”
一样,言者可能无心,却让身障者心灵很受伤,甚至自暴自弃、封闭自己,呼吁社会各
界及大众尊重身心障碍者。
桃园市政府社会局身心障碍福利科指出,32局处、825部法规中有7件因出现“伤残”字
眼被列管,2件因牵涉母法无法更动,有3件已请局处修正,另还有2件修正中。2012年修
正的新竹市校车管理自治条例、2000年施行迄今的新竹市政府奖励宗教团体实施要点都
出现“残障”字眼,新竹市政府表示,自治条例提送议会修改,行政法规依程序在1个月
内修正完毕。
中市社会局指出,目前“台中市伤残服务协会”、“台中市肢体伤残关怀协会”名称还
出现“伤残”字眼,但社会局“尊重团体自治精神”,不会强制要求改名。
苗栗县肢体伤残自强协会今年4月11日召开会员大会,也有会员反映应修掉“伤残”两字
,但因为改名字涉及组织章程、用印兹事体大,协会还在评估是否改名。
高市社会局身心障碍福利科指出,机关名称或法条已无“伤残”、“残障”字眼,但一
些民间团体仍存在伤残服务协会或残障自强协会这类民间社团,有些团体陆续拿掉,但
也有团体认为有其历史,没必要更名。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5578069?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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