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追问才认!台男染疫隐瞒曾赴印度 澳门:

楼主: jing1219 (Ice cream cake)   2021-06-20 17:30:12
1.媒体来源:
TVBS
2.记者署名:
徐荣佑
3.完整新闻标题:
追问才认!台男染疫隐瞒曾赴印度 澳门:恐坐牢8年
4.完整新闻内文:
最后更新时间:2021/06/20 16:51
澳门防疫单位昨(19)日公布,一名台湾男子入境当地被确诊新冠肺炎,感染传播速度快
的印度Delta变种病毒。经查个案2020年10月至今(2021)年1月在越南工作,初判在越南
染疫机会大,然而进一步追查,个案没在第一时间承认他曾到印度工作,反复追问才说实
话,依当地法律最严重可处8年徒刑。
澳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昨日公布,澳门第53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为6月17日
来自台湾的民众。初步检测结果显示,个案感染Delta变种病毒,且曾于2020年10月至202
1年1月在越南工作。由于越南亦已存在Delta变异病毒,病人核酸检测结果病毒量低,血
清IgG呈弱阳性,IgM呈阴性,符合复阳表现,初判个案在越南染疫机会大。
然而进一步追查,应变协调中心今(20)日说明,个案今年2月至5月曾在印度工作,但病
人早前仅承认在越南工作,后经反复追问才坦言曾于2021年2月至5月到印度工作,期间出
现流涕等轻微呼吸道症状,5月返回台湾,期间检测均为阴性。由于Delta变异病毒在印度
广泛传播,后来判断病人在印度感染,“应变协调中心对其隐瞒自身旅居史深表遗憾”。
应变协调中心指出,根据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17条(特别义务)的规定,
感染、怀疑感染传染病的人,或有受传染病感染危险的人,有义务提供有关其健康状况必
要资料,或指出其曾到过的地方或曾接触的人。刑法典第270条亦规定,行为造成传染性
疾病传播,因而对他人生命造成危险,或对他人身体完整性造成严重危险者,可处1年至8
年徒刑。
应变协调中心透露,个案17日入境澳门时按卫生局检疫措施到仁伯爵综合医院进行检测,
即时被安排在公共卫生临床中心作进一步治疗。个案虽未对澳门公共卫生安全及他人生命
健康构成威胁,但应变协调中心也再次提醒及呼吁,所有居民和旅客应如实向当局提供传
染病信息,以免触犯法律。
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18日接获澳门通知这名台湾本国籍男性确诊,指挥中心发言人庄人
祥昨日说明,个案5月8日从印度返台,由于印度目前被认定为疫情高风险国家,因此个案
入境后随即入住集中检疫所进行14天集中检疫,入境当天PCR采检结果为阴性,5月21日检
疫期满前采检也是阴性。
6月15日,个案为了出国曾进行自费采检,结果为阴性,6月17日到澳门虽被验出阳性,但
象征近期感染的igM为阴性、象征曾经感染的igG为阳性,研判个案应该在5月8日之前就发
病,且至少发病超过1个月,处于时阴时阳的阶段时期,直到赴澳门才被验出。个案至今
没有症状,纵使初步研判个案传染力低,但为求谨慎仍会针对个案同住家人进行采检,并
到个案居住地周边进行追踪,厘清是否有传播疑虑。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bit.ly/2Shgklg
6.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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