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法律人 进来喔 刑法130条 废弛职务酿灾罪

楼主: ai2311 (assa)   2021-06-18 19:28:20
※ 引述《Zoro777 (快乐会传染^^)》之铭言:
: 刑130 废弛职务酿灾罪
: 条文:“公务员废弛职务酿成灾害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我知道 本 中华民国 自开国至今 百年以来 从来都没有人被这条罪定罪过
: 那请问一下阿
: 假设今天有一个政府官员
: 因为没有做会议纪录 (废弛职务:应做会议纪录而未做会议纪录)
: 然后该次会议该做的评估报告也都没有
: 决策影响分析、参与人员意见 通通都没有 (废弛职务)
: 就这样胡乱决策了一番
: 而该决策致使我国伤亡惨重,对国计民生造成重大实害,
: 不管是在国民的生命上或经济上,均造成非常重大的损失(酿灾)
: 请问该名官员会构成本罪吗!?
: 因而在中华民国的法律史上 青史留名吗!?
: 还是因为过去都不曾有过本罪的适用
: 所以真的要用 还真的没人知道怎么用
: 纯粹只是写在法条上 写好玩的 只为了形塑我国是进步国家的假象
4%柯粪现在铁定瑟瑟发抖
万华破口那么严重
一定要有人负责的
还不就柯得疏失
CF有危险囉~
柯粪吃屎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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