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indaichitom (饭吃到下巴脱臼)》之铭言:
: 先不管高端二期的EUA了
: 来看传染病防治法:
: 第 36 条
: 民众于传染病发生或有发生之虞时,应配合接受主管机关之检查、治疗、
: 预防接种或其他防疫、检疫措施。
: 第 70 条
: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处新台币三千元以上一万五千元以下罚锾;必要时,
: 并得限期令其改善,届期未改善者,按次处罚之:
: 二、拒绝、规避或妨碍主管机关依第三十六条规定所定检查、治疗或其他
: 防疫、检疫措施。
你在70条有看到要罚 "预防接种"?
36条:
检查、治疗、预防接种 或其他防疫、检疫措施
70条:三十六条规定
所定检查、治疗 或其他防疫、检疫措施。
36+70 就是有义务接受预防接种但是违反没有法效果
相当于宣示规定
相反的 同法 48条才是有处罚违反 预防接种义务的好嘛...
: ...
: ...
: 所以今天如果政府硬上国惨疫苗,再叫人民去打
: 不打的人再用传染病防治法来办你,
: 是不是一切都合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