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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体来源:
联合
2.记者署名:
李树人
3.完整新闻标题:
疫苗进口 萧美玲:药事法明订紧急公卫需求可专案申请
4.完整新闻内文:
新冠疫情去年起全球肆虐,欧美等国以实际经验告诉全世界,疫苗是这场疫情的最终解方
,但国内疫苗采购极不顺利,民间欲出手协助,指挥中心要求必须由“政府与原厂签约采
购”。
对此,前卫生署副署长、药政处长萧美玲表示不解,药事法早已明文规定,若有紧急公卫
需求,特定药物可以专案准许进口,自然也包括紧急救命的疫苗。
为保障民众用药安全,药事法规定药品应经由中央卫生主管机关查验登记,核准发给药品
许可证后,才得以制造或输入。
但药事法第 48-2 条提出例外的状况:“为预防、诊治危及生命或严重失能之疾病,且国
内尚无适当药物或合适替代疗法”及“因应紧急公共卫生情事需要”时,可专案核准申请
。
萧美玲说,根据上述法令,民间若能进口原厂药品或疫苗,主管机构只要确认来源及药品
安全性,不一定非得由政府直接签约。
事实上,类似的事情己有先例,部分罕病药物使用的人太少,没有药厂愿意申请药证或进
口,为顾及患者用药权益,医院可以提出专案申请,直接进口药物。
疫苗是控制疫情最重要方法,指挥中心从去年就开始在国外采购疫苗,但采购过程极不顺
利,目前疫苗到货数量有限。
如今疫情延烧,指挥中心处理医疗病房调度及加速筛检已负荷沈重,萧美玲建议,如今民
间团体希望有机会尽力,且有管道可以购得原厂疫苗,指挥中心未必需要坚持一定由政府
和原厂签约,应该善用民间力量,共同防疫。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udn.com/news/story/122190/5496478
6.备注:
萧美玲(前卫生署副署长、药政处长)&
张鸿仁(首任药政处长、疾管局长):
药事法第四十八之二条中,应紧急公共卫生之需,中央卫生主管机关得专案核准特定药物
之制造或输入
陈培哲(中研院院士):
建议立委推动“新冠肺炎疫苗紧急输入办法”,只要是符合COVAX(新冠肺炎疫苗实
施计画)核准使用的疫苗,在最低的规范下就可引进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