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10522/1988247.htm
记者许宥孺/高雄报导
全国防疫警戒升为第三级,民众外出及出入公众营业场所须全程戴口罩。高雄旗山区就有
一名民众指控,住家一楼开锁店,关门在店面吃东西,竟然被卫生局开举发单,质疑是执
法过当。不过卫生局表示,依常理判断,当时稽查时间应为营业时间,“门一推就开”,
可以认定是营业行为。
旗山区一名沈姓男子向媒体投诉,指出住家一楼是锁店,21日下午3点多他在1楼吃东西,
先将自动门断电,店内也没有客人,但警察和卫生所人员沿街巡检时,发现他没有戴口罩
,敲门请他打开,直接开出营业场所未戴口罩的举发单,让他相当傻眼。
高雄市卫生局表示,根据所掌握事证,当时稽查时间是下午2至3点,常理来说为营业时间
,就现场稽查过程,卫生所人员是透过玻璃门看到店里有人没戴口罩,“因此推门进去,
当时门也是一推就开,就常理判断,可认定是营业行为”。
卫生局怒斥,男子在营业场所未戴口罩,事证非常明确,此举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第36条,
可处新台币3000元以上1万5000元以下罚锾,另再根据男子的不实指控、狡辩,将从重量
罚。
卫生局强调,开立举发单是依现场“营业”事实判断,营业时是随时都可能有顾客上门的
时段,营业场所就该落实全程戴口罩;倘未营业就没有规范,再检视现场稽查相关录影画
面,确认该民众于“室内营业场所”、“营业时间”未全程戴口罩,顾客或稽查人员可随
时推门进入,无法有效防范随时可能发生的传染风险,违反传染病防治法事证明确。
暖暖暖暖暖暖暖暖暖暖暖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