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苹果日报
2.记者署名: 吴绍瑜
3.完整新闻标题: 立院初审通过《住宅法》 房租收入免税额增至1万5千元、社宅提供
弱势比率调高为40%
4.完整新闻内文: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今天(6日)审查《住宅法》修正草案,针对社会住宅提供弱势比率,
朝野一致认同应该调高,将由现行30%提升至40%。此外,经济或社会弱势身分,也将新
增“因怀孕或生育而遭遇困境之未成年人”,草案也顺利送出委员会。
《住宅法》修正草案今在立法院内政委员会进行审查,针对《住宅法》第4条,朝野立委
均有提案修法版本,多位委员提出社会住宅提供弱势比率,应从现行的30%调高至50%。
但内政部次长花敬群指出,考量全国各地状况不同,一次拉高至50%,恐会增加政策推动
的困难。
花敬群指出,弱势协助的政策系统,其实除了直接兴建社宅之外,还有包租代管社宅跟租
金补贴,其中最有机动性的是包租代管的社会住宅,可以量身定做、为特定的对象直接服
务,而且也不会有挑房客、租不到房子的问题,希望在多元方案的协助系统底下,来满足
各类需求。
会中时代力量党团总召邱显智表示,社会住宅的目的本来就是协助弱势,因此仍希望将社
宅提供弱势比率调高至50%,邱表示若折衷也盼比例可以调高至45%,但朝野仍无共识,
经多次协商,民进党立委管碧玲建议,将比率由现行的30%调至40%。
为了让《住宅法》能在本会期尽速三读,时代力量最后同意以40%的版本送出委员会,但
邱显智仍声明不同意,将保留院会发言权。此外,《住宅法》第4条明定的经济或社会弱
势者身分,也将新增“因怀孕或生育而遭遇困境之未成年人”一类。
此外,为鼓励住宅所有权人参与社宅包租代管,考量现行租税诱因不足,此次修法也明定
,每屋每月租金收入免税额度由现行的不得超过1万元,扩增到不得超过1万5000元。减征
租金规定,实施年限为五年,其年限届期前半年,行政院得视情况延长,并删除现行“以
一次为限”的限制。
又为避免住宅所有权人参加包租代管出租住宅,成为税务机关追查租金所得税的依据,草
案也增订,住宅所有权人参加包租代管所签订的租赁契约资料,不得作为查核该住宅所有
权人租赁所得的依据。
而草案也明定,屋主将住宅出租给符合租金补贴的民众,出租房屋之土地所课征的地价税
,得按自用住宅用地税率课征,实施年限为五年,其年限届期前半年,行政院得视情况延
长,并删除现行“以一次为限”的限制。
内政委员会民进党籍召委庄瑞雄表示,感谢不分党派,从中央到地方,大家一起来做《住
宅法》修订从政府兴办社宅到租金如何协助弱势,相信对社会产生正面、积极的意义,立
法院做此次条文修正,对需要帮助的人提供很大的帮助。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tw.appledaily.com/politics/20210506/NFSQKXNDIVEZTN64TRXJVJHNCM/
6.备注:
※ 一个人三天只能张贴一则新闻,被删或自删也算额度内,超贴者水桶,请注意
※ 备注请勿张贴三日内新闻(包含连结、标题等)